比市盈率,市净率更重要的“率”: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值博率,什么是值博率,我们先给大家举个例子:
比如:我们猜硬币的正反面,猜对一次赢4元,猜错一次输1元。
相信大家都愿意玩这个游戏,为什么呢?因为成功率只要达到20%就可以达到盈亏平衡了,也就是赢一次够输4次的了,这样的赌博是值得参与的,即就是值博率高的游戏。
回到我们投资上,很多投资者是赢3到5个点,输10到20个点,很明显,就是我们值博率低的投资。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要是投资者在买卖股票之前没有对个股做细致的研究,更没有做好投资目标和投资计划。
在比如:每次买入股票我们设置的止损是5个点,止盈是10个点的话,.量化买入的个股是过去两年每月的平均波动幅度超过20个点,我相信长期坚持操作,一定可以盈利,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赢一次够输两次,即我们的值博率高。
写这个送给大家,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够去回顾自己以往的交易记录,仔细想想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最后告诉大家学习其实分为五个层次:学,悟,练,熟,精。光学没用,关键是后面几个层次有没有花时间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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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百度百科的解释:
股票投资的【值搏率】,其中的值搏是指值不值搏取某只股票上涨而产生的利益,值搏率就是通过一种量化方式来表示的衡量这种值搏行为的成功率。股票值搏率从以下五方面进行分析:
1. 估计最坏情况,向下的空间多少,一旦发生,最大损失有多大?
2. 估计最好情况:向上的回报率有多高?
3. 估计发生的机会率。
4. 资金的时间成本?
5. 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本面,技术面分析等)。
目前没有标准的计算公式,很多时候是投资者自己确定一些类似于贝塔系数一样参数来确定。
8月4日 盘中小解:
今日上证虽然表现平平,但市场普涨,细细统计(2:30左右数据),涨幅超过3%的也就150只左右,跌幅超过3%的只有10只。可以看出今天的上涨是由于空头衰竭带来的反弹。事实上近期小票确实跌的比较多,反弹一点正常。
盘面上:改革股今天整体调整,但我们认为超跌反弹品种不可能引领市场走强。在热点匮乏的情况下,市场如果要想有表现,还是要靠改革,而改革今天也属于强势调整!
一是:调整幅度较小。
二是:调整缩量。
三是:标杆股长江投资,强生控股依旧强势。
我们反而认为今天有可能是小票换大票的一个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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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 早盘建议(精华版):
昨天沪指再次小幅收涨,盘面上次新股和国企改革个股表现活跃,但市场的热点还是相对淡薄。尤其是创业板连续下跌后反弹无力,对市场情绪打击比较大。在看到机会的同时,我们也提醒一下大家,目前市场虽然大格局还是区间震荡,市场没有大的风险。但是存量博弈,只有少数人能够赚钱的事实不变。这个时候选股和调仓比较重要,一定要做深度研究的行业个股。消息上:隔夜美股强势收高,原油超跌反弹,夏季用电高峰动力煤仍有涨价空间,关注:以煤炭为首的供给侧改革能否在近期接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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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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