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杰哥杰说

杰哥杰说

VIP 阿牛认证砖家
投资顾问
证书编号 : AN201607190008
简介:注册证券从业人员,汽车技术交流媒体联合创始人
简介 :注册证券从业人员,汽车技术交流媒体联合创始人
人气 34万+
赏金 689
粉丝数 3443
鲜花 金秋 赠送
鲜花 金秋 赠送
顶你 金秋 赠送
收到的礼物(共4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8月12日 早盘建议(精华版)

8月12日  早盘建议(精华版):

昨天金融股护盘未果,沪指最终险守3000点。收盘后我们做了仔细复盘:纵观近一个月,除了金融,供给侧改革,国资改革三个板块的个股比较坚挺;像智能汽车,锂电池,黄金,食品医药等前期热点均出现较大回调。而改革股我们认为行情还未结束,因为动力煤的涨价幅度远好于煤炭股的表现,国资改革除了上海地区表现较好,其它地区则是刚露头角。综上我们认为在前期热点已经调整比较充分,近期热点还未完全展开的情况下,市场向下的风险不是很大。回到指数上,昨天上攻未果,近期可能还要承受一点回调。但如果放大时间点从7月中旬开始算的话,我们认为当下的调整属于中后期了。市场在便宜货逐步增多的情况下,局部超跌反弹的机会随时会出现。建议投资者不要轻易斩仓,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持股不慌,空仓不急!

欢迎订阅!

2016-08-12 08:04:1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43人气

下午跌还是涨看这个

2016-08-11 13:19: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701人气

金三胖发力

金三胖发力

是护盘还是带动市场更进一步?

我们认为早上还是多看少动,操作还要看下午!

金三胖发力

2016-08-11 09:50: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86人气

8月11日 早盘信息精选(附股):

2016-08-11 08:41:5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28人气

8月11日 早盘建议(精华版)

8月11日  早盘建议(精华版):

昨天沪指小幅收跌,创业板跌幅略微放大,市场对于蓝筹股的态度逐步形成共识。盘面上以钢铁,煤炭,有色为首的供给侧改革几个板块轮番上阵,结果上攻无果。有人说是量能没跟上,我们认为在震荡式中,量能不太大是特点也是优点。说明市场追涨情绪不高,介入的资金相对比较谨慎。追涨少了同样杀跌也就会少,即使出现向下回调,力度也将是非常有限的。整体看:目前震荡的空间开始缩小,但还需要1到2次的折腾才会选择方向。我们认为随着波动空间的逐步缩小,高抛低吸的难度非常大,还是坚持我们的策略:优选个股,耐心持有!

2016-08-11 08:17: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39人气

“熬”字形容市场比较贴切

2016-08-10 14:21: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52人气

今年上半年的黄金股走势可能就是下半年的煤炭股走势

今年上半年的黄金股走势可能就是下半年的煤炭股走势

我把这句话,从上篇文章中选出来,单独发文,希望更多的投资者可以关注到!

动力煤走势:

今年上半年的黄金股走势可能就是下半年的煤炭股走势

黄金走势:

今年上半年的黄金股走势可能就是下半年的煤炭股走势

动力煤的走势远好于黄金的走势!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策不断加码下,煤炭股下半年会走出更好的走势!

欢迎大家订阅打赏我!

2016-08-10 10:32:3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27人气

高举“改革”大旗,重点关注“改革”个股

高举“改革”大旗,重点关注“改革”个股

下图:今天板块的涨幅排名

高举“改革”大旗,重点关注“改革”个股

今天钢铁煤炭等供给侧改革个股涨幅居前!

有人说短期涨高了!我们认为今年上半年的黄金股走势就是下半年的煤炭股走势!

因为动力煤的期货价格走势远好于黄金的走势。(可以查阅8月9日早上我的发帖:比黄金还牛的走势)

现在的煤炭股是:国资改革+供给侧改革+基本面转好+位置低。

高举“改革”大旗,重点关注“改革”个股

除了供给侧改革,我们认为国资改革中的上海,广东等重点区域的国资改革个股也值得配置!

欢迎大家订阅我!

2016-08-10 10:11:0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39人气

8月10日 早盘信息精选(附股)

2016-08-10 08:43: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09人气

8月10日 早盘建议(精华版)

8月10日  早盘建议(精华版):

昨天沪指再次上攻,收于3025点,盘面上题材股表现活跃,改革股表现平平。我们认为题材股更像是超跌反弹;而改革股更像是上涨途中的休息。只要耐心持股,最近一周基本上都有一定的收益。个股上涨的连续性相对前段时间有所增强。到了3000点上方,技术和心里上压力都有所增强,但也不排除指数会直接上攻3069点。所以这个时候即使做短线操作的朋友也要留有一定的底仓。我们的操作策略是:市场整体仍处于区间震荡,短期指数下跌空间有限,保持6成以上仓位,耐心持有优质个股。

2016-08-10 08:30: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29人气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