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43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三星电子预计,2026年用于股东回报的资金规模约为90万亿至110万亿韩元。

三星电子预计,2026年用于股东回报的资金规模约为90万亿至110万亿韩元。
2026-08-21 16:09:29 互动详情

贵州茅台:目前茅台1935渠道商合同执行计划超80%

【贵州茅台:目前茅台1935渠道商合同执行计划超80%】8月21日,贵州茅台举行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系列酒板块的情况,贵州茅台代行总经理王莉回应指出,2026年,公司彻底打破“压货冲量”的增长惯性,主动切换至“以动销定投放”的精耕细作模式。一季度借“双节”旺季势能,系列酒销量、营收实现同比增长;二季度进入行业传统淡季,公司围绕市场化转型的工作要求,主动精准调控,尽管短期报表同比有所回落,但终端动销实现同比增长,渠道库存、存销比处于健康区间。截至目前,茅台1935酒渠道商合同执行计划已超80%,终端动销良好。
2026-08-21 16:08:48 互动详情

同大股份: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439.24万元同比下降47.62%

【同大股份: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439.24万元同比下降47.62%】同大股份公告,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68亿元,同比下降1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24万元,同比下降47.62%,上年同期为838.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7.15万元,同比下降42.62%。
2026-08-21 16:08:28 互动详情

黎巴嫩7月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5.69%。

黎巴嫩7月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5.69%。
2026-08-21 16:08:07 互动详情

新疆天业:披露2026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新疆天业:披露2026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新疆天业公告称,披露2026年第二季度及1-6月主要经营数据。2026年第二季度,聚氯乙烯树脂产量27.07万吨、销量26.32万吨,销售收入11.65亿元;固体烧碱产量19.31万吨、销量19.26万吨,销售收入4.84亿元。2026年1-6月,聚氯乙烯树脂产量53.83万吨、销量54.41万吨,销售收入23.46亿元;固体烧碱产量37.61万吨、销量36.38万吨,销售收入9.35亿元。主要产品中,特种聚氯乙烯树脂、乙醇售价同比上涨,固体烧碱、糊树脂等售价同比下降;主要原材料煤炭采购均价同比微涨,兰炭、焦炭等采购均价同比下降。
2026-08-21 16:07:06 互动详情

港股收盘:恒生指数涨1.210%,恒生科技指数涨1.396%

【港股收盘:恒生指数涨1.210%,恒生科技指数涨1.396%】MINIMAX-W涨11.856%,智谱涨8.798%,老铺黄金涨7.509%,恒基地产涨6.600%,中信股份涨5.636%,舜宇光学科技涨5.021%,紫金矿业涨4.897%。
2026-08-21 16:06:45 互动详情

阳光乳业:上半年净利润4637.41万元 同比下降22.48%

【阳光乳业:上半年净利润4637.41万元 同比下降22.48%】阳光乳业(001318)8月21日披露半年报,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亿元,同比下降8.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7.41万元,同比下降22.48%;基本每股收益0.1641元。
2026-08-21 16:06:05 互动详情

广东:1—7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0.8%

【广东:1—7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0.8%】广东省统计局发布2026年1—7月份广东经济运行简况。1—7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8%,涨幅与上半年持平;7月份,CPI同比上涨0.9%。1—7月份,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IPI)分别上涨0.5%、2.3%,涨幅比上半年扩大0.1个、0.3个百分点。7月份,PPI同比上涨1.7%,IPI上涨4.2%。
2026-08-21 16:05:44 互动详情

谷歌称其有禁止数据滥用的“严格政策”,且正配合执法部门处理下架通知。

谷歌称其有禁止数据滥用的“严格政策”,且正配合执法部门处理下架通知。
2026-08-21 16:05:24 互动详情

新集能源: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12.17亿元 同比增长32.27%

【新集能源: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12.17亿元 同比增长32.27%】新集能源公告,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78.92亿元,同比增长3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7亿元,同比增长32.27%,上年同期为9.2亿元;扣非净利润12.22亿元,同比增长30.75%。
2026-08-21 16:05:03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