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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当选总理毛焦尔:希望在就任首相后首次访问布鲁塞尔时就欧盟资金问题达成政治协议。

匈牙利当选总理毛焦尔:希望在就任首相后首次访问布鲁塞尔时就欧盟资金问题达成政治协议。
2026-04-17 18:12:4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5亿元人民币。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5亿元人民币。
2026-04-17 18:12: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证监会征求意见:“余券”数量基准日规定为违法行为影响消除或违法行为结束后第五日

【证监会征求意见:“余券”数量基准日规定为违法行为影响消除或违法行为结束后第五日】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余券”数量及其账面盈亏直接影响违法所得金额。《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余券”数量基准日规定为违法行为影响消除或违法行为结束后第五日。主要考虑是,该时间可以减少基准日的随机性、偶然性,同时和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更为紧密。而“余券”数量确定后,以哪个日期的价格计算“余券”的基准价值同样重要。《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价格基准日和数量基准日予以统一,内幕交易按照内幕信息公开后打开涨跌停板日起5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作为余券基准价格,操纵市场按照操纵行为结束后5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作为余券基准价格。主要考虑是此方案能够最大程度体现违法行为和违法所得之间的因果关系,且具有客观公正、限缩裁量空间、平滑余券盈亏金额等优点。同时,如果涉案证券后续出现连续涨跌停的极端情况,5个交易日均价也不至于和违法行为结束时的价格偏离太大。
2026-04-17 18:11:4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分析师:伊朗战争结束后欧洲或将迎来一轮小阳春

【分析师:伊朗战争结束后欧洲或将迎来一轮小阳春】Berenberg的分析师在一份报告中称,一旦中东冲突最糟糕的时期过去,欧洲的积极基本面应会重新显现。增长可能将由德国引领,该国除了财政刺激外,还应会加快促进增长的改革。他们表示:“我们预计到2027年,大多数欧元区成员国的增长率将恢复到2025年的水平。“到2028年,欧元区增长率预计将在1.5%左右。而英国应会迎来更强劲的增长。相比之下,预计未来几年美国经济增长将放缓。这些分析师表示:“关税导致的资本错配、普遍存在的特朗普式政策不确定性,以及最重要的是对移民的严厉打压,都将产生负面影响。”
2026-04-17 18:11: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豫光金铅:2025年净利润8.6亿元,同比增长6.55%

【豫光金铅:2025年净利润8.6亿元,同比增长6.55%】豫光金铅公告,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95.54亿元,同比增长25.95%;净利润8.6亿元,同比增长6.55%。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9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3%。
2026-04-17 18:09: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泽璟制药:控股股东盛泽林、股东宁波泽奥已分别减持0.1035%和0.9350%

【泽璟制药:控股股东盛泽林、股东宁波泽奥已分别减持0.1035%和0.9350%】泽璟制药公告,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盛泽林于2026年4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7.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035%;股东宁波泽奥于2026年3月30日至4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47.51万股,占0.9350%。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盛泽林现持有4963.66万股,占18.7514%;宁波泽奥现持有1402.55万股,占5.2985%。
2026-04-17 18:09: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证协:券商薪酬改革对董事长、高管等关键岗位进行3年及以上周期考核

【中证协:券商薪酬改革对董事长、高管等关键岗位进行3年及以上周期考核】中证协最新发布修订过的《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进一步规范券商薪酬管理行为。新版本《指引》明确,董事长、高管、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核心业务人员纳入关键岗位,实行3年及以上长周期考核,绩效考核必须包含长期指标。经纪条线考核产品匹配度、风险揭示有效性;自营条线考核投资稳健性、逆周期布局;资管条线考核投资者长期收益;衍生品条线考核与实体企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交易占比;投行条线考核服务国家战略情况;研究所考核产业政策解读等智库作用发挥。合规风控指标不再以外部处罚作为唯一依据,兼顾廉洁从业、合规质效、风险管理实效。社会责任指标细化为职业道德建设、投资者保护、乡村振兴、社会公益等具体内容。
2026-04-17 18:09: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匈牙利蒂萨党主席毛焦尔: 欧盟代表团将于周五晚些时候访问布达佩斯举行非正式会谈。我们没有时间浪费在欧

匈牙利蒂萨党主席毛焦尔: 欧盟代表团将于周五晚些时候访问布达佩斯举行非正式会谈。我们没有时间浪费在欧盟资金问题上。
2026-04-17 18:09: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基协:基金公司董事长、高管等薪酬递延支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40%

【中基协:基金公司董事长、高管等薪酬递延支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40%】《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出台,就薪酬支付方面,指引中提到,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制度,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期限、比例应当与基金投资收益、薪酬水平、业务开展、风险变化等情况相匹配,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三年,递延支付速度不得快于等分比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应当纳入递延支付人员范围,递延支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四十。
2026-04-17 18:09: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证监会:拟明确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所获利益或者避免的损失

【证监会:拟明确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所获利益或者避免的损失】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依据《行政处罚法》《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借鉴“内幕交易刑事司法解释”“操纵市场刑事司法解释”对违法所得的定义,明确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所获利益或者避免的损失。因违法所得计算兼具法律属性和专业属性,本身较为复杂,故既要保证规则“刚性”,约束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又要保证规则“弹性”,以适用特殊情形。根据执法实践,明确违法所得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予以认定,同时允许证监会对特定类型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认定另作特别规定。
2026-04-17 18:08: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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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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