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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卡斯特旗下天空广播首席执行官表示:我们对我方提出的收购方案充满信心。

康卡斯特旗下天空广播首席执行官表示:我们对我方提出的收购方案充满信心。
2026-07-06 17:06:57 互动详情

以岭药业:厄贝沙坦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获批

【以岭药业:厄贝沙坦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获批】以岭药业(002603)7月6日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简称“衡水万洋”)收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由衡水万洋提交的“厄贝沙坦”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已获批准。厄贝沙坦(Irbesartan)是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抑制剂(ARB),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2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2026-07-06 17:06:36 互动详情

乌克兰军方称已打击俄罗斯雅罗斯拉夫尔州和列宁格勒州的炼油厂。

乌克兰军方称已打击俄罗斯雅罗斯拉夫尔州和列宁格勒州的炼油厂。
2026-07-06 17:05:55 互动详情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要求紧急调查苏丹欧拜伊德地区侵犯人权的行为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要求紧急调查苏丹欧拜伊德地区侵犯人权的行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6日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一项动议,要求对苏丹欧拜伊德地区发生的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紧急调查。(央视新闻)
2026-07-06 17:05:55 互动详情

万华化学:预计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为98亿元到104亿元,同比增长60.05%到69.85%

【万华化学:预计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为98亿元到104亿元,同比增长60.05%到69.85%】万华化学公告,预计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为98亿元到104亿元,同比增长60.05%到69.85%。2026年上半年受国际政治因素与地缘冲突影响,全球化工原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叠加部分地区供需格局改变,推动化工产品市场价格上涨,公司化工产品盈利能力增强。另外,公司一月份完成乙烯一期装置原料多元化改造,石化板块成本竞争优势提升。
2026-07-06 17:05:34 互动详情

中央网信办深入开展“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

【中央网信办深入开展“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自2026年4月启动以来,中央网信办聚焦未按规定履行大模型备案登记义务、AI平台安全和审核过滤能力不足、AI数据投毒、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落实不到位等AI应用乱象,部署各地网信部门深入推进第一阶段重点整治任务,并开设“涉AI应用乱象举报专区”,专项受理公众举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第一阶段累计处置违规网站、应用程序、智能体等AI产品1.4万余款,清理违法违规信息600余万条,处置账号2.6万余个,下架违规AI商品1300余个、违规开源数据集9个,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26-07-06 17:04:33 互动详情

长江电力:上半年境内所属六座梯级电站总发电量同比增长4.81%

【长江电力:上半年境内所属六座梯级电站总发电量同比增长4.81%】长江电力(600900)7月6日公告,2026年上半年,公司境内所属六座梯级电站总发电量约1327.4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4.81%。其中,第二季度公司境内所属六座梯级电站总发电量约709.19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 2.82%。
2026-07-06 17:04:13 互动详情

京东大药房在大连成立新公司 注册资本10万

【京东大药房在大连成立新公司 注册资本10万】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京东大药房(大连)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媛媛,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药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等,由京东大药房(青岛)连锁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2026-07-06 17:03:31 互动详情

华源控股:预计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51%—85.56%

【华源控股:预计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51%—85.56%】华源控股公告,预计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0万元—9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51%—85.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800万元—8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14%—85.18%。2026年半年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正向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致力于产品迭代、服务升级与流程优化,深入内部挖潜,持续推动精益管理变革,严控成本费用,全面落实降本增效措施,提升运营效率,把握市场增长机遇。
2026-07-06 17:03:31 互动详情

天山铝业:首次回购股份845.19万股 累计回购占比达1.02%

【天山铝业:首次回购股份845.19万股 累计回购占比达1.02%】天山铝业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回购845.19万股,占总股本0.18%,最高成交价12.1元/股,最低成交价11.61元/股,已使用资金9998.97万元。截至当日,本次和以前年度累计回购4731.24万股,占总股本1.02%,已使用资金3.99亿元。后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披露义务。
2026-07-06 17:03:10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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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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