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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总理:反对欧盟就冻结俄罗斯资产事宜进行投票

【匈牙利总理:反对欧盟就冻结俄罗斯资产事宜进行投票】匈牙利总理欧尔班当地时间12日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欧盟当天将就冻结俄罗斯资产事宜进行投票,这一举措将为欧盟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害,匈牙利反对这一决定。欧尔班表示,关于冻结俄罗斯资产的决定,本应由欧盟成员国每半年进行一次投票,并达成一致决定。布鲁塞尔通过12日的程序,将取消成员国一致通过的要求,这显然是非法的。本应监督遵守欧盟条约的欧盟委员会正在系统地违反欧洲法律。
2025-12-12 17:09: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炬芯科技:拟用不超20.5亿元闲资进行现金管理

【炬芯科技:拟用不超20.5亿元闲资进行现金管理】炬芯科技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1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该操作不影响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5-12-12 17:08: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炬芯科技:拟用6.1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炬芯科技:拟用6.1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炬芯科技公告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3.11亿元,净额11.95亿元。公司拟使用不超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1.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中低风险投资产品。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
2025-12-12 17:08: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上海先导基电:股东减持计划届满,累计减持1.70%股份

【上海先导基电:股东减持计划届满,累计减持1.70%股份】上海先导基电公告称,减持计划实施前,三林万业持有公司7034.62万股,占总股本7.56%。2025年8月23日,三林万业披露减持计划,拟减持不超2567.60万股,即不超总股本2.76%。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三林万业已累计减持公司1586.22万股,减持比例为1.70%,减持总金额27613.00万元,减持价格区间为15.00-23.78元/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三林万业当前持股比例降至5.85%。
2025-12-12 17:08: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Lululemon盘前涨超10%。

Lululemon盘前涨超10%。
2025-12-12 17:08: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海螺水泥: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海中环保提供500万元担保

【海螺水泥: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海中环保提供500万元担保】海螺水泥公告称,近日其附属公司安徽海中环保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海中环保与杭州银行南京分行签订的500万元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1年。截至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实际为南京海中环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04万元。公司及附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5%,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无须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2025-12-12 17:08: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股大型科技股盘前涨跌互现,谷歌A涨0.6%

【美股大型科技股盘前涨跌互现,谷歌A涨0.6%】美股大型科技股盘前涨跌互现,谷歌A涨0.6%,苹果涨0.1%,亚马逊、微软、特斯拉持平,Meta跌0.2%,英伟达跌0.4%。
2025-12-12 17:07: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股中概股盘前涨跌互现,好未来涨3%

【美股中概股盘前涨跌互现,好未来涨3%】美股中概股盘前涨跌互现,好未来涨3%,小鹏汽车涨0.8%,拼多多涨0.7%,阿里巴巴涨0.5%。
2025-12-12 17:07: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亚星化学:持股5%以上股东1319.28万股将二次司法拍卖

【亚星化学:持股5%以上股东1319.28万股将二次司法拍卖】亚星化学公告称,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3,192,79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3.40%),将于2025年12月24日10时至12月25日10时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首轮拍卖于12月4 - 5日进行,因无人出价已流拍。截至公告日,该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13,192,797股,占其持股55.36%。若本次拍卖全部成交,潍坊市城投集团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占比将从35.06%降至31.66%,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及日常经营。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披露进展。
2025-12-12 17:07: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斯瑞新材: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斯瑞新材: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斯瑞新材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5-12-12 17:06: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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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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