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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干达方面表示,7月份咖啡出口量同比下降15%。

乌干达方面表示,7月份咖啡出口量同比下降15%。
2026-09-01 17:56:29 互动详情

汉商集团:2026年上半年营收4.61亿元 净利扭亏为盈

【汉商集团:2026年上半年营收4.61亿元 净利扭亏为盈】汉商集团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54万元,同比增长153.19%,实现扭亏为盈。公司推进“大健康、大商业”双主业战略,报告期内通过全资子公司迪康药业完成对宁波拜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的收购,拜锐生物已取得5个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873户,半年度暂无中期分红计划,已启动注销前期回购股份事项。
2026-09-01 17:55:08 互动详情

汉商集团:拟注销602.41万股回购股份 减少注册资本

【汉商集团:拟注销602.41万股回购股份 减少注册资本】汉商集团公告称,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024,130股已回购未使用股份的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日期为2026年9月2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5,032,402股减少至289,008,272股,注册资本同步减少。本次注销后,控股股东卓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阎志持股比例将由31.38%被动增至32.04%,股东武汉市汉阳投资发展集团持股比例将由26.93%被动增至27.49%,公司控制权不变,不影响上市地位。
2026-09-01 17:55:08 互动详情

英国零售联盟(BRC)亚洲业务:潜在机遇包括数据中心、先进半导体、云计算与数据处理能力及其他领域。

英国零售联盟(BRC)亚洲业务:潜在机遇包括数据中心、先进半导体、云计算与数据处理能力及其他领域。
2026-09-01 17:54:47 互动详情

BRC亚洲有限公司:集团已做好充分准备,能够接入人工智能价值链中的合适项目并从中获益。

BRC亚洲有限公司:集团已做好充分准备,能够接入人工智能价值链中的合适项目并从中获益。
2026-09-01 17:54:47 互动详情

博瑞传播:控股子公司总经理陈长志被解除留置

【博瑞传播:控股子公司总经理陈长志被解除留置】博瑞传播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生学教育通知,相关监察机关已出具《解除留置通知书》,解除对生学教育总经理陈长志的留置措施。目前生学教育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等各项工作正常推进。
2026-09-01 17:52:43 互动详情

全球人工智能热潮推动亚洲 8 月工厂扩张。

全球人工智能热潮推动亚洲 8 月工厂扩张。
2026-09-01 17:52:22 互动详情

华勤技术:完成A股股份回购 累计斥资1.9999亿元

【华勤技术:完成A股股份回购 累计斥资1.9999亿元】华勤技术公告称,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完成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回购股份261.95万股,占总股本的0.17%,回购价格区间为73.73元/股-80.00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19999.2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文生在回购相关期间累计增持公司H股18万股,增持金额折合约1050.88万元。
2026-09-01 17:52:02 互动详情

数源科技:东部软件园提升改造募投项目延期至2028年12月

【数源科技:东部软件园提升改造募投项目延期至2028年12月】数源科技公告称,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净额为4.87亿元,其中“东部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7039.61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3805.12万元,进度54.05%。因园区建成较久、改造需分步错峰施工避免影响租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8年12月,项目实施主体、用途、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均不变。独立财务顾问国联民生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2026-09-01 17:51:42 互动详情

云南铜业:孔德颂辞任董事长

【云南铜业:孔德颂辞任董事长】云南铜业9月1日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孔德颂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孔德颂辞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孔德颂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6-09-01 17:50:41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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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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