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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城市发展集团一级资深经理戴柯等3人接受审查调查

【重庆渝中城市发展集团一级资深经理戴柯等3人接受审查调查】据渝中区纪委监委消息:重庆渝中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级资深经理戴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武隆区纪委监委消息:重庆武隆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小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04-13 18:08:0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据香港交易所披露,花旗集团对赣锋锂业H股的多头持仓于4月2日从5.08%升至5.7%。

据香港交易所披露,花旗集团对赣锋锂业H股的多头持仓于4月2日从5.08%升至5.7%。
2026-04-13 18:06: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机重装:2025年净利润4.64亿元,同比增长7.33%

【国机重装:2025年净利润4.64亿元,同比增长7.33%】国机重装公告,2025年营业收入138.75亿元,同比增长9.48%。净利润4.64亿元,同比增长7.3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国机重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57.65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01.35亿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23亿元。本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04-13 18:06:0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三菱 UFJ 金融集团与三菱日联资产管理公司修订停滞条款及优先认购权条款。

三菱 UFJ 金融集团与三菱日联资产管理公司修订停滞条款及优先认购权条款。
2026-04-13 18:05: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英媒:至少3艘伊朗船舶在美“封锁令”实施前通过霍尔木兹海峡

【英媒:至少3艘伊朗船舶在美“封锁令”实施前通过霍尔木兹海峡】英国广播公司12日晚间援引航运数据报道说,在美国总统特朗普发出的“封锁令”实施前,至少3艘悬挂伊朗国旗的船舶通过霍尔木兹海峡。
2026-04-13 18:04: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ST金科:2025年年报审计基本完成 能否消除退市风险待明确

【*ST金科:2025年年报审计基本完成 能否消除退市风险待明确】*ST金科公告称,2024年末公司净资产为负,连续三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负,2024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末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50亿 - 70亿元,持续经营能力提升。截至公告披露日,2025年年报审计基本完成,报告正在质量控制复核中,相关事项影响能否消除以最终审计报告为准。若出现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26-04-13 18:04: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浙江交科:下属公司拟中标27.11亿元高速公路项目

【浙江交科:下属公司拟中标27.11亿元高速公路项目】浙江交科4月13日公告,公司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为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第TJ07标段、第TJ09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价合计27.11亿元。
2026-04-13 18:03: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银全球研究将爱立信目标股价从89瑞典克朗下调至88瑞典克朗。

美银全球研究将爱立信目标股价从89瑞典克朗下调至88瑞典克朗。
2026-04-13 18:03:3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摩根士丹利将哔哩哔哩目标股价从每股25.00美元上调至每股31.00美元。

摩根士丹利将哔哩哔哩目标股价从每股25.00美元上调至每股31.00美元。
2026-04-13 18:03:1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银全球研究将诺基亚目标股价从6.87欧元上调至10.70欧元。

美银全球研究将诺基亚目标股价从6.87欧元上调至10.70欧元。
2026-04-13 18:02: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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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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