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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2024年净利润同比预减89.53%—93.02%

【金健米业:2024年净利润同比预减89.53%—93.02%】 金健米业(600127)1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0万元到300万元,同比减少89.53%到93.02%。报告期内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受市场环境不佳、业务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业绩大幅下滑;粮油产品因市场竞争激烈、消费市场需求不振,产品毛利额下降。为应对行业竞争,公司加大了市场投入及研发力度,期间费用同比增加。另外,公司对部分不再使用的库存包装材料计提了减值。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整体业绩下滑。
2025-01-27 16:57: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铝库存减少2550吨,铜库存减少1800吨,镍库存减少36吨,铅库存减少7

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铝库存减少2550吨,铜库存减少1800吨,镍库存减少36吨,铅库存减少725吨,锡库存减少125吨,锌库存减少1775吨。
2025-01-27 16:57: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以旧换新加力扩围!河南郑州有家电卖场销售量猛增700%# #以旧换新拉动家电手机销量暴增

【以旧换新加力扩围!河南郑州有家电卖场销售量猛增700%# #以旧换新拉动家电手机销量暴增】随着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升级,眼下,在春节年货市场上,手机、平板电脑、家电甚至汽车等产品,迎来消费高峰。据介绍,在河南郑州一家卖场里,新政落地实施以来,给孩子购买学习用的平板电脑以及给家人选购新年礼物,这类人群占总体消费者的一半以上。部分门店销售量猛增,甚至达到600%到700%。各种产品的补贴优惠往往是多重叠加,涵盖了从厂家到门店再到政府补贴,一件符合补贴政策的商品在多重优惠叠加后,最高可以优惠40%左右。 (央视财经)
2025-01-27 16:57: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恒尚节能:2024年累计新签项目金额20.84亿元

【恒尚节能:2024年累计新签项目金额20.84亿元】 恒尚节能公告,公司2024年度累计新签项目数量56个,比上年减少3.45%,累计新签项目金额20.84亿元,比上年增加5.36%。其中,建筑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工程2024年第四季度新签项目数量17个,同比增加30.77%,新签项目金额5.7亿元,同比增加11.33%。
2025-01-27 16:57:3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股盘前,英伟达大跌6.8%,英特尔跌3%,台积电跌7%。

美股盘前,英伟达大跌6.8%,英特尔跌3%,台积电跌7%。
2025-01-27 16:56: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德国1月IFO商业景气指数 85.1,预期84.7,前值84.7。

德国1月IFO商业景气指数 85.1,预期84.7,前值84.7。
2025-01-27 16:56:1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紫天科技:预计2024年净利润亏损2.2亿元至1.5亿元

【紫天科技:预计2024年净利润亏损2.2亿元至1.5亿元】 紫天科技公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2亿元至-1.5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2.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2亿元至-1.5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2.09亿元。
2025-01-27 16:54:1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富通:预计2024年净利润亏损1.1亿元至1.65亿元

【中富通:预计2024年净利润亏损1.1亿元至1.65亿元】 中富通公告,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1亿元至1.65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5281.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18亿元至1.73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6014.5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772万元。
2025-01-27 16:52: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深圳地铁集团负责人表示,万科虽然遇到流动性困难,但仍然拥有较多的优质资产,地铁集团作为大股东将发挥自

深圳地铁集团负责人表示,万科虽然遇到流动性困难,但仍然拥有较多的优质资产,地铁集团作为大股东将发挥自身优势,支持新组建的经营管理团队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促进万科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25-01-27 16:48:2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信达: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约40%-50%

【中国信达: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约40%-50%】预期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较2023年同期下降约40%至50%。
2025-01-27 16:48: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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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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