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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为子公司合计38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龙大美食:为子公司合计38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龙大美食公告称,2025年公司获批为子公司提供60亿元担保额度。近日,其4家子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莱阳支行、中国银行莱阳支行签订借款合同,授信金额合计3800万元。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在授权额度内。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13.19亿元,占2024年末归母权益的88.98%,无逾期对外担保。部分子公司业绩显示,烟台龙大饲料2025年1 - 9月营收20245.14万元、净利润40.40万元;蓬莱富龙肉食品同期营收23326.95万元、净亏损45.56万元。
2025-12-09 18:41: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际华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

【际华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际华集团公告,公司拟将完善各专业研究院功能建设项目、际华集团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际华服装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际华鞋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调整为2027年12月。该决定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5-12-09 18:39:3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瑞安航空:将削减5架基地飞机,这将导致5亿美元投资损失,并从其2026/2027年布鲁塞尔冬季航班时

瑞安航空:将削减5架基地飞机,这将导致5亿美元投资损失,并从其2026/2027年布鲁塞尔冬季航班时刻表中取消20条航线。
2025-12-09 18:38: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瑞安航空:因政府决定将航空税提高一倍,瑞安航空将削减布鲁塞尔和沙勒罗瓦机场100万人次的客运量。

瑞安航空:因政府决定将航空税提高一倍,瑞安航空将削减布鲁塞尔和沙勒罗瓦机场100万人次的客运量。
2025-12-09 18:37: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隆基绿能:预计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00亿元

【隆基绿能:预计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00亿元】隆基绿能公告称,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拟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0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投资种类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投资回报。
2025-12-09 18:36: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创力集团:张世洪拟减持不超过0.0650%公司股份

【创力集团:张世洪拟减持不超过0.0650%公司股份】创力集团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世洪持有168万股,占0.26%,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4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2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0.0650%,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取得。
2025-12-09 18:36: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ST宁科: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事项 公司股票于12月10日停牌一日

【*ST宁科: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事项 公司股票于12月10日停牌一日】*ST宁科公告称,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59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931,000,00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0日,转增股份上市日为2025年12月11日。公司股票于股权登记日当天,即2025年12月10日停牌一个交易日,并于2025年12月11日开市起复牌。
2025-12-09 18:36:1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赛力斯张兴海:问界M8销量超预期

【赛力斯张兴海:问界M8销量超预期】12月9日,在鸿蒙智行年度直播中,赛力斯创始人张兴海表示,今年春天上市的问界M8已成为40万级销冠,销量远超预期,其中纯电销量占比超三分之一。据最新数据,截至12月1日,问界M8上市7个月累计交付突破13万辆,11月交付1.6万辆。
2025-12-09 18:35:1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家药监局批准苹果酸司妥吉仑片上市

【国家药监局批准苹果酸司妥吉仑片上市】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申报的1类创新药苹果酸司妥吉仑片(商品名称:信妥安)上市,该药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为临床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2025-12-09 18:33:4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九强生物:国药投资拟受让5%公司股份

【九强生物:国药投资拟受让5%公司股份】九强生物公告,公司股东邹左军、刘希、孙小林与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向国药投资转让合计2931.5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000003%。本次转让价格为13.68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4.01亿元。转让完成后,国药投资将持有公司1.38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3.49%。
2025-12-09 18:33: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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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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