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一阳改三观吗?
今天指数早盘低开低走,10点10分见底后,震荡盘整,午后在券商股的推动下一路上行,最终收于日内最高点附近,收出一个下影阳线。很多朋友一看下午阳线报收,又激动起来了,以为行情机会又来了。笔者要给大家泼点凉水。笔者的大数据利器——主力资金监控模型显示,虽然今天收出这样的阳线,主力资金买入并不多,是否佯攻不得而知。要知后市,还要看后面几天主力资金动向的监测结果。从技术看,目前位置上面紧邻着1月9日的破位前高点,只有放量突破过去,才是行情真的开始,没过去之前,还是谨慎为好。少操作一两天不会影响你的账户增减,但可以给你规避很多不确定的风险。笔者会实时给大家呈现主力资金监控的结果,我们一起踏准股市的节奏,安全的前提下赚钱!
抛弃长篇大论,建议明确干脆!!!
今天8点50我的说说给的市场方向,现在看,说的对吗?一直跟随笔者的说说看到,笔者给大家的操作建议,一向是非常明确的,多就是多,空就是空,从来不说,如果这样就如何,如果那样就如何。很多长篇大论的分析,我们散户朋友看起来实在捉急,看那些充斥着奇奇怪怪分析方法的专家建议,股民朋友真是感觉“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啊?不知所云、离题万里。回到基本的量价关系,用现代的大数据手段监测主力东西,分析清清楚楚,结论明明白白,这就是我要和大家共享的内容。欢迎大家订阅、持续关注,觉得好就点点赞。
为什么聪明的杨康打不过木讷的郭靖?
最近电视台热播新版《射雕英雄传》,这已经是金庸这一经典著作在电视上至少第五次重拍了,射雕确实深入人心。大家看了这么多遍射雕,有没有想过这么一个问题——杨康天资远比郭靖好,为什么后来武功远远打不过郭靖呢?因为杨康跟的人远远不如郭靖。杨康的师父有谁?丘处机和梅超风;郭靖的师父有谁?江南七怪、马钰、洪七公,外加周伯通。在师资上,郭靖完全碾压杨康。所以,尽管杨康天资甚高,敌不过郭靖如此强大的亲友团,和郭靖自身坚韧不拔的努力,最终成为一代大侠。这个故事关我们股民朋友什么事?
尽管你天资高,没有跟对人,学对本领,最终你还是失败者,loser!两个含义,其一,炒股始终要跟踪最强的主力运作的个股,而要抛弃那些弱主力(类似沙通天、梁子翁、彭连虎)运作的个股,这就是去年林疯狂9个月10倍的秘密之一;其二,要学就学最靠谱最强的理念,市场上专家多了去了,你跟那些类似沙通天、梁子翁、彭连虎之类的专家建议,最后也只能落得被丘处机缩到终南山的命运。
要听,就去听已经证明的专家的建议。谁到底建议对,那成绩单来比。现在已经是信息化时代,用那些落后的分析手段,得出的建议,已经out了,所以屡说屡错。基于数据深度挖掘和统计分析的大数据手段,正成为当代股林霸主王重阳,基于大数据的机器人已经先后战胜了围棋和德州扑克领域的高手,碾压股市高手的推土机,正隆隆而来。
笔者一直致力于大数据手段监测主力动向的研究,愿意和大家一起在说说里分享自己的一点研究心得,一起成为股林上最终成为侠之大者的郭靖。约吗?
跌了这么多以后,再告诉股民朋友市场难做,有意义吗?
落后的分析方法,只能得到落后的结论。马后炮式的分析,对广大散户朋友一点意义都没有。有本事,就提前告诉散户朋友,下一步该怎么操作或应对。
本人今天开盘前就发了帖子提示大家奉献,观点棱角分明;盘中再次根据主力资金监控模型告诉大家。从来不说或许这样、或许那样的观点,因为散户朋友看盘决断的时候,不一定明白你在说什么。
本人在阿牛网第一个喊抄底(1月13日大盘见底之前),持续推荐关注黄金、军工,翻一翻一个多月以来的说说,有用吗?那就订阅、收藏吧。
我将坚持自己的风格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