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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小板节奏一切尽在我的节奏掌握之中,原因不是我预判的准,其实还是根筹码小周期有关
因为小板明显是缺资金,而且基本被套牢的,短期没有大级别的大涨,80%的套牢盘不会送送即不会有成交,
那么剩下的场外资金基本为游资,大机构基本都在沪深300和50中!(这些大盘股只有大机构能拉到这么高的位置)
所以游资在没用大量套牢抛盘的前提下完全可以控盘,用我的自编控盘指标看一下
很明显是生死抉择的时候快到了
个人认为:抉择权在于50权重的资金
因为小板缺钱,大板还在拉,50不死,小板半死,除非现在有外力政策出台,可以不指望50的机构主来做小板!
短期策略:小板没用赚钱效应,但是频出妖股,只要你有提前布局的胆量,题材你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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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题材你早知道
近期基本都看到了指数的分化,50指数和股指期货成为同盟军,而小板被孤立,因小板本身就缺钱,加上整个市场收紧,所以我们看到了中小板399005指闯了新高,但小综指399101仅仅还在捅破双底的颈线左右
本质:50主指标拉指数,股指期货可以做空,两者同步即可套期,又因股指期货根本就是机构的赌场,所以机构抱团做50趁MSCI拉指数不足为奇了!
可怜了我们小散,大多数传统的炒作投机套在了小板里出不来,指数新高,个股还在地板上探探头而已!
若现在换到50做权重又怕被随时割韭菜!
怎么办?
策略:既然机构主力抱团都在50和白马里,游资在小板里,我们50资金出来趁我给场外资金暂时不太显示,50仅仅是30分线做头迹象,但整体趋势没变,我们只能等政策外力或是题材自身的运作规律来做做波段吧!
题材的话:还是老调畅谈,医疗健康偏消费防御+科技转型的概念!通信下游物联网技术题材
近期基本都看到了指数的分化,50指数和股指期货成为同盟军,而小板被孤立,因小板本身就缺钱,加上整个市场收紧,所以我们看到了中小板399005指闯了新高,但小综指399101仅仅还在捅破双底的颈线左右
本质:50主指标拉指数,股指期货可以做空,两者同步即可套期,又因股指期货根本就是机构的赌场,所以机构抱团做50趁MSCI拉指数不足为奇了!
可怜了我们小散,大多数传统的炒作投机套在了小板里出不来,指数新高,个股还在地板上探探头而已!
若现在换到50做权重又怕被随时割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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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材的话:还是老调畅谈,医疗健康偏消费防御+科技转型的概念!通信下游物联网技术题材
自从看了毛利哥的关于ROE+点掌大数据分析股东权益和业绩后,发现点掌的大数据对价值研究还是很有帮助的
不管有没有用,起码我们可以看出,有价值支撑的个股在今天这样的杀跌中反而能逆势大涨
我们深思一下为何?
昨天以沧州大话为例为大家也看了,我特地模拟组合了下,测试这个方法
还有几只ROE+Q1暴增的几个今天也是抗跌明显,市盈率都很低
以万华化学为例:我们打开600309.aniu.tv看下大数据
公司业绩主要来自于主营,没用乱搞其他投资,国内市场占有率也很高
公司主营MDI材料,纳入MSCI,对标国际巨头,价格反弹对未来公司业绩会有提升
当然近期股票创了新高,很显然被抱团了
(以上仅作案例分析,不作推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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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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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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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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