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追求的是啥涨说啥,啥涨博傻!
反而我们追求的是说啥涨啥,啥会起爆,提前守它!
这就是守与追的区别!
我们追求先守后跟,永远不追!
追的真正本质是因为被牵着鼻子走!只懂得追市场的当下的热点题材而不会提前潜伏后面会起爆的题材,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我们没办法掌握主力下一步会做什么?
所以这就是我去干的事情,就是提前捕捉资金正在潜伏的题材,此时位置很低,就开始守住!
有人问:凭啥你确定有资金潜伏?这个跟庄密码会告诉我,还有人问:凭啥你守的题材就一定会起爆?这个时间会告诉你!
如果你打开我最近一个月的专辑节目,其实诸如云概念,云计算我在1月15号就开始守了,因为那天附近的节目也提示各位了!不信你去回看!
那么有人问,下一步会守啥?星期天晚上8点半我抽空有一场节目(最近开工了,太忙)再告诉大家吧!
可以透个剧:全云共享经济概念!不要瞎猜瞎买,因为这个概念只有几个真龙天子可持续起爆?!其他都是沾边,游资顶多一日游!
斑马股打天下
题材传播轮动
操作必须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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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阻止不了小牛的节奏钢琴等你的时候,你在犹豫,行情起爆的时候,你又担心!暂时搁浅就是寻牛的绝佳机会!
从去年的光通信,老K炸炮,再到生物制药东北制药,振东制药,,云计算立思辰,云数据拓尔思,再到面板京东方,TCl. 再到下一步的全云套餐,
除了医药,这些都是一整套的斑马游资题材炒图路线,资金不休息,题材不打烊,虽然这些不一定是最主流的但是绝对不比半导体芯片差!甚至空间远超目前的高位题材,而且都在中低位!
接下来,我们会继续跟踪斑马游资路线,整个2020年6月前得游资题材炒图我已经完善好了,先爆先得!近期我会考虑发放!
黑白通吃的斑马股打天下,想要的投名状留言“斑马涨不停”凑热闹了!哈哈
换个思维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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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去年11月开始,我就回味或说当下市场已经走出了不寻常的节奏,很多传统的论据都看不懂!
所以目前很多所谓的趋势,通道,量能都基本被打脸的看不懂了!
我也发现,我们必须用最新的时空结构和数据,叠加环境做综合判断,指数不是那么重要,个股为我们操作,但是也必须选对趋势和时间窗!
短期大盘仍然在走独特的走势,我发现场外的主力资金完全变了手法,甚至反向操作!
所以慢慢应对,找出逻辑出路,我相信还是在危机中看到阳光大道的!
还是那句话,创业板不碰,主板随便干!
【风险提示】以上观点仅作为案例分享不作为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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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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