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了很多两年前的老粉回来了,记得中途闭关这两年丢掉了很多老粉丝,现在回归了,也是看到了希望!
2017年我因游资“题材流”而一炮打响,是因为当时做到了小川,光伏三巨头还有古井贡这样的牛股,如今,光伏三巨头在经历去年翻倍后再次回到起爆点附近!
好像我又嗅到了味道!最近看了关于老能源停产的预告,新能源确实被推翻浪尖,做新能源需要耐心,毕竟不是每天涨!
光伏三巨头中,隆基股份是上游材料老大龙头,捍卫不动的老大!通威股份是下游做太阳能的老大!而阳光电源是光伏储能的老大!他们三个齐涨齐跌!
最近这三巨头跟庄密码已经确定了周线月线的信号!
随着冬季能源周期的强预期,应该够喝一壶的
最近看到很多学员看到了《黄金波交易系统》的大概逻辑后,想学黄金分割的画法,这里我强调下,提高班第一节精选庄股大家学完后,第二节《主力行情分割》就会教学画法和用法,如何精准买卖就靠它!这个是必修课!同时附属指标跟庄密码也会在13号上传
我以前期选股器选的一个庄股为案例(不作操作依据)给大家大概了解下!
用法:结合跟庄密码找到启动点,地点高点画一浪0-1,代表启动,回撤0.236-0.618代表洗盘,0.618代表启动拉升,黄金一位突破买点2买代表主升拉升!前提是跟庄密码锁定了其是我们复合选股模型的!未来空间位就是三浪主升1.618三浪一减仓卖点,2.618三浪三终结卖点也是最后卖点!(妖股至3.618很少见不作研究)
为了佐证其实战性,大家可以用000510 新金路来找2.618的终结!
三浪主升未结束!
—————————————
原本从2850开始唱多,再到2980企稳攻击浪我唱多涨到你怀疑人生!到目前3068点打新高攻击泰式!
我认为只要不出现利空!逼空行情继续,3156点很快就到了!
近三个交易日很多理论派都认为此头,彼头,无厘头的,结果今天再次三大股指打新高!那么估计脸很疼,那么为何我如此肯定在多次节目和说说里强调还要大涨新高多验证了?
如果想让我改变,除非外围有事,否则剑指60分钟1.618位置3156点!
当然我希望回撤“盘一下”更好!
逻辑在于这个位置上方没有局部套牢盘,且资金在板块间分化,主力手上筹码不多,砸盘是压脚!所以硬着头皮逼空!
其实今天这个再创新高早上节目和说说就预期到了,只是这个新高其实没有意义的意义就在于短期60分钟头部被打破了,这样的话,不排除继续闯荡1.618位置的3156点!那么代表若日线级别不走回撤,那么这就是高位逼空了!
目前点位只要在3068点上方稳步运行不破位,就像节目里说的我认为没任何问题!
此时是重点最高位分化出来的题材个股而不是指数了!
同样我还说399005中小板还会继续打新高!再持续三天没问题!之后或许要休息下!
最近老K炸终于起爆了,我们需要密切观察量能,而光通信也跟着盘面表示了开始动了!不急,快来了!
小金属我们落袋的很及时!因为资金不可能一直在一个地方!需要换个风格,回头再回去做!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