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收盘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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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股全部收阴,成交均放高量。300指数早盘冲破去年高位创出两年半来高点收出倒T阴线,成交放大一半;深证综指跌破20日均线收出中阴,成交放大两成。
今日大盘拉高诱多纯粹是靠保险和银行股两大杀手,保利地产和万科A也帮了一把;绩优股却表现平平,贵州茅台连续量价背离,说明公机构间分歧显现;成长股中除科大讯飞外,大都出现调整;所有的题材股大幅下跌。
今日盘势,说明大盘主力正在赶尽杀绝,但若是市场绝不会坐以待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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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诀窍》(二)学会停损
我在第(一)节〈如何止盈〉里谈到:炒股如想长期稳健赢利就需要找到一些收益风险比比较高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集中持股、中线运作、止盈停损、左侧交易,等等;随后,我给股友讲了如何正确去做“止盈”这一首要策略。
上节说道,你只有卖出赚到钱,才是对的;这是针对把选股摆在第一位,而且对研究买点孜孜不倦的股友说的。然而,无论是谁、无论何时,买进股票之后都会面临涨跌平三种可能,那么当出现不利情况时你应该怎么办?
这里就要引申“投资风险”概念:之前我提到“风险”的含义是指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对于“投资”就要加上亏损继续加大的可能性。
当你的投资标的(指数、股票、基金)的交易价格低于成本价格,这部分资产即处于浮动亏损状态,俗称“套牢”。一旦被套,就要判断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如果正常,继续按原计划操作;如果浮亏超过正常程度,那你必须考虑自救。
所谓自救,即是依靠自身力量(技术、资金,策略、方法)摆脱不利局面,保住资产安全,而不能或怨天尤人、捶胸顿足,亦或靠天吃饭、捂股等待。
自救模式包括短线停损、中线滚动两类。停损方法基本上适用于短线投机,而对于中线投资一般不采用直接停损。所谓停损,亦即“停止亏损”,是指标的状况与己预期不符时在合理的亏损幅度内平仓,以控制亏损的额度,属于自救首选方法;停损又有两种形式:
1、直接停损:立即卖出;
2、延迟停损:反抽卖出。
停损条件:1)当股价跌破成本价一定幅度应该马上停损,一般定为低于成本价的2%~3%;2)当股价跌破关键技术价位后可以及时停损。
停损价位,通常由心理(标准)价位或分析(技术)价位确定:
(1)标准价位
一般定为低于成本价的3%~5%;如果一下跌了更低可以标准下限趁着反抽卖出,也可适量补仓摊薄成本;这时的停损价位应根据摊薄后的成本价位确定。
(2)技术价位
根据技术分析确定反抽可能到的价格,趁着反抽卖出。
停损最大天敌:自身侥幸心理;具体表现:
a.期限到了不平;
b.跌破上限不停;
c.遇到反抽不卖。
一直如此,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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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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