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落实情况汇报,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推动外贸模式创新。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部署,各自贸试验区积极发挥“排头兵”作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创新发展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试点经验,并已在全国推广。下一步,要立足改革开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紧扣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自主开放、不断开放、加大开放上迈出新步伐,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一要推动相关省市政府加大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尤其是投资审批、市场准入等权限。在自贸试验区全面实现“证照分离”。支持地方和部门聚焦市场主体期盼,提出自身范围内深层次改革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先行试点,提升改革创新的系统集成性。二要实施好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调整完善相关法规。对贸易便利化创新、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等提出具体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试点,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抓紧研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服务业开放的举措,为企业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经验。三要完善保障措施。对重大改革事项,地方和部门要建立联合推进机制。对需要调整实施法律法规的,要抓紧按程序提请调整和办理。完善管理体制和协同机制,增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对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效应。
会议指出,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是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促进进出口稳中提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跨境电商规模快速扩大,成为外贸增长突出亮点,倒逼了国内产业升级,释放了市场消费潜力,促进快递等流通业发展,带动了创业创新和大量就业。下一步,一要在现有3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础上,根据地方意愿,再增加一批试点城市。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电商零售出口,落实“无票免税”政策,出台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完善跨境电商统计体系。二要鼓励搭建服务跨境电商发展的平台,建立配套物流等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和完善海外仓,扩大覆盖面。引导相关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支持相关教育机构增设跨境电商专业,促进产教融合,为跨境电商发展强化人才支撑。三要完善包容审慎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依法保护商家和消费者权益。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跨境电商相关国际规则制定。
中美会晤之九点解读:
1、“我对中国没有敌意,希望两国关系越来越好”。否认了副总统、国务卿、其他鹰派幕僚把中国视为最大的敌人的说法,以及“美中脱钩论”,希望美中关系越来越好。
2、最重要的是,特朗普承诺“不再征收新的关税”,而不是市场预期的推迟或者暂缓征求新的关税,也没说不新收关税的期限。等于说,所谓新征3000亿美元商品关税一议案终结了!
3、“欢迎留学生来美国留学”。而不是他先前说的“中国留学生都是间谍”、“对中国留学生签证从严,时限缩短”,态度和说法改变了。
4、“美方愿同中方达成彼此都可接受的贸易协议”。一改美方原先在贸易谈判中的极限施压的霸凌态度,接受了中国的“彼此都可接受”的立场,对中国表示了尊重。暗示美方在后续谈判中,会对事关中国核心利益的问题上作出一定的让步,尽快达成具有历史意义的贸易协议。这是他连任竞选的需要。
5、“美方希望通过协商,妥善解决两国贸易平衡,为两国企业提供公正待遇”。而不是原先要求中国在缩小2000亿美元贸易顺差基础上又加1300亿美元的得寸进尺的专横态度,用了“协商”、“妥善解决”的词汇。还暗示,对待华为和其他上实体名单的企业,虽不可能给予“公正待遇”,但会有所改善。
6、“共同推进以协调、合作、稳定为基调的美中关系”。这是用了与中国元首相同的6个字,对美中关系定调。
7、“我重视中方在台湾问题上的关切,美方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这就打破了美国鹰派在台湾问题上立场倒退,走回头路,使中美关系破裂的企图,使美国在后续贸易谈判中打“台湾牌”的空间压缩。
8、“希望中方能从美国增加进口”。这是特朗普在本次会谈中对中方提出的唯一诉求,表明他已强烈感受到贸易战加征关税所造成的美国出口减少、逆差扩大、赤字增加、经济降速、商品积压、物价上涨、企业反对、票仓流失、国际孤立的巨大压力,因而对与中国达成贸易协议更显廹切性。
9、“双方进行了非常好的会晤,成效超出预期,两国经贸关系已经“重回正轨”。
由此可见,中国这两个月来对单边主义、单边制裁的强力反击是成功的,显示了第二大经济体的综合实力。当然,对特朗普的态度转变,是否会反复多变,还须保持警惕,走一步看一步!
早盘沪深两市股指跳空高开,指数在证券、保险和白酒等权重板块带动下震荡拉升,盘中涨幅超过1%,贵州茅台一度站上1000元大关,个股赚钱效应逐渐回升。午后指数再度缩量横盘震荡,市场情绪有所回落,科技股表现相对较强。沪指上涨0.69%,报收2996点;深成指上涨1.28%,报收9239点;创业板指上涨1.38%,报收1525点。从盘面上看,半导体、5G、白酒等板块涨幅居前;油服、海工装备、农机等板块跌幅居前。沪股通净流入11.05亿,深股通净流入29.83亿。
板块方面
受到比特币大涨的影响,区块链板块早盘高开高走,但冲高之后全天震荡回落。在沪电股份中报业绩超预期的影响下,PCB概念股集体走强。券商板块早盘一度强势拉升推动指数上行,但是拉升过后便缓慢回落。半导体和5G板块全天走强,成为今天市场的领涨板块。垃圾分类、军工、氢能源等板块亦有异动表现,但都不是市场的主流热点。
热点个股
森远股份、汇中股份五连板,恒银金融、天翔环境六天五板,市场中强势龙头股的高度在不断下降。中光防雷、泰晶科技强势三连板,成为市场中仅有的中间梯队。华媒控股、神奇制药、三德科技、凯恩股份、同和药业、中元股份两连板,勉强为明天的强势股群体储备了后续力量。沪电股份、深南电路成为半导体和5G概念的涨停股代表。
1.多空如开关的反向规律,市场上,拼命喊多的人,其实恰恰是潜在的空头主力,而市场上,拼命喊空的人,恰恰是潜在的多头主力。
2.投资者在看盘时需要注意三个要点,一看趋势,即密切关注大盘趋势的变化;二看成交量;三看均线。
3.克服人性的弱点,绝不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而是一个终生的过程。
4.建立一个较为合理的交易系统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在市场的博弈中获利,这样的获利不是断断续续,而是长期稳定盈利。
5.执行力的提高,可以弥补交易系统本身的一些小小的缺陷 ,这些缺陷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避免的,请不要追求完美。
6.每一次的操作,坚决按照交易规则执行,不做任何分析和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市场永远不缺的就是机会但必须等你看得懂的机会,要抱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理,不要急于想着把亏损即刻扳回来,如此会适得其反。
8.一旦错过了第一止盈止损的机会,不能再等待,下一刻还是止盈止损的机会,立刻行动。
9.股市是资金的猎杀场所,一个人的成功要建立在更多人失败的基础上。如果我们侥幸赚到了钱,希望大家这时都能想想这些钱后面隐藏着别人的汗水、泪水甚至是生命,并在花钱丰富自己生活的同时,能够用这些钱作一点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10.股市是财富的再分配场所,推动股价升降的背后力量是人性,股票的具体价格是通过多、空双方竞争来实现的。
11.如果认识到股市的竞争是在人性层次的全面竞争的话,那你必须在心性层次上建立起自己独特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在市场上持续获得竞争优势才有可能成功,也就是说,你必须为自己量身定做一把属于自己的心性之刀,这也是使你能够在残酷的金钱杀场里长期活下去的唯一指望。
12.市场不可预测,当市场趋势形成时,不需要过多的质疑,只需要谨慎跟随。
13.股市里只有不断进化,才能不被淘汰。
14.很多人心目中的“简单易学”的神奇系统,实际上是不存在的。高手所掌握的简单系统,是经过简单-复杂-简单多个轮回所形成的适合他自己的简单系统,这个系统对于他人来说,并不简单。
15.短线客都在利好兑现获利了结以回避股价下跌的风险,或借股价调整之际抽回资金介入其他个股中,以赢得时间差。
16.我们的人生不应仅仅建立在股市赚钱的基础上,我们应该成为对自己、对周围的人、对社会、对国家负责任和有用的人。
17.积点德、行点善是对自己有好处的,成为金钱的主人胜过当金钱的奴仆。
18.李文斯顿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迷信自己的力量,不能拒绝股市的诱惑。
19.投资没有那么简单,只靠交易就能赚钱。交易只是投资中很小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要做很多工作。
20.由于人性的缺陷和对竞争规律认识的不足,绝大多数人必定将成为牺牲品。我们必须正视这个严峻的现实:股市挣钱很不容易!
21.这个市场里没有谁是神,大家都会犯错。我也踩中过地雷,也会错过黑马,投资就是这样。
22.我很偏好新兴行业,因为政策扶持的方向就在这里;行业处在上升周期,公司能从行业发展中分享收益;公司的基本面良好,盈利能力强,估值便宜。
23.止损要坚决。投资一定要设定止损线,一旦股票走势触及止损线,要坚决止损。
生而为人,致良知
近期国内外媒体报道有关中资银行在美涉诉案件事宜,为明晰有关问题,维护有关银行合法权益及声誉,记者专题采访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
一、问:什么是美国法院的长臂管辖权?
长臂管辖权(long-arm jurisdiction)是美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确定自己对案件是否拥有管辖权的一项规则。在1945年的国际鞋业公司诉华盛顿州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最低限度联系”理论为基础,创立了特殊属人管辖权规则(specific jurisdiction),即只要非本州被告与受诉法院之间具有某种“最低限度联系”,法院就对该被告拥有管辖权。之后,美国各州和联邦政府相继制定了长臂管辖法案或条款(long-arm statute or long-arm clause),因而特殊属人管辖权也被称为长臂管辖权。
起初,长臂管辖权作为美国国内法,仅被适用于美国居民。其后,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美国法院越来越多地对非美国居民实施长臂管辖权,即只要美国法院认为外国被告与法院之间具有最低限度联系,即便该被告不在美国国内,美国法院仍可能对案件拥有管辖权。实践中,美国法院常常依据长臂管辖权,将外国企业或个人纳入管辖范围,并按照美国法律判决其承担责任,无论该外国企业或个人的行为是否发生在美国。美国法院适用长臂管辖,往往都出于其全球战略和海外利益,其本质上是强迫其他国家的企业或个人遵守美国法律,这既侵害了其他国家的司法主权,也不符合国际法精神,因而常常遭到其他国家的反对。
二、问:为什么中资银行会遭遇美国法院的长臂管辖权?
目前,一些大型的中资银行在美国都设有分支机构,美国法院通常就是以这些分支机构作为“连接点”,认定这些银行与美国法院之间具有最低限度联系,从而对这些银行总行甚至我境内分行行使管辖权。即便是那些在美国没有分支机构的中资银行,只要利用美元清算系统开展跨境业务,也可能被美国法院以从美元清算系统获益为由,认定这些银行与美国法院之间存在最低限度联系。
当前,中资银行遭遇美国法院长臂管辖的通常情况是,中资银行境内机构的客户是美国法院案件的被告或被执行人,中资银行仅仅因为是被告或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开户机构而被卷入诉讼,并被美国法院判决履行跨境送达、调查取证及协助冻结、扣划财产等义务。若银行不予履行,就有极大可能被美国法院判定藐视法庭并被处以高额罚金等处罚。这些案件中,中资银行本身往往并无不当行为,与案件原、被告双方的争议也没有任何关联。但是,由于美国法院运用长臂管辖权的广泛性,中资银行被无辜卷入美国法院的案件中,从而饱受讼累。
三、问:中资银行是否应该按照美国法院的判决要求,直接向美国案件原告提供中国境内机构的客户信息?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为存款人保密的义务;对于客户存款,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因此,中资银行境内机构的客户存款信息属于依法应当严格保密的信息,只有在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中资银行才能应国内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调查取证要求,协助予以提供。
对于国外司法机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除依照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或通过外交途径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条规定:非经中国主管机关同意,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取证等刑事诉讼活动,中国境内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也不得向外国提供证据材料等协助。美国法院等司法机关要求中资银行提供中国境内的客户信息是一种司法调查取证行为,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综上,美国法院未经中国政府相关主管机关同意,仅仅依据其国内法,就判决中资银行向美国案件原告直接提供受到中国法律严格保护的中国境内机构的客户信息,属于典型的对中资银行行使长臂管辖权,明显违反《商业银行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一系列中国法律相关规定,中资银行依法不应该履行美国法院的判决。
四、问:美国案件原告有无向中资银行调取中国境内机构的客户信息的合法途径?
通过司法协助途径从其他国家获取证据材料作为一种国际社会公认的合理取证方式,被广泛运用于跨境调查取证,中美两国之间也有相应的制度安排,并且实施渠道畅通、有效。具体而言:关于民事司法协助,中美两国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中美两国之间签订有《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因此,美国案件原告完全可以依照上述条约的约定,通过司法协助这一合法途径,向中资银行调取中国境内的客户信息,中资银行将予以配合,依法提供协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包括《公约》《协定》在内的国际司法协助条约都会对条约适用的范围和限制、司法协助请求的形式和内容、具体办理流程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和被提出请求的双方都应当善意履行,确保条约行之有效。
五、问:中资银行走出去在法律风险管理上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银行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稳定发展的“压舱石”。无论是在支持“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还是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都离不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持。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主动“走出去”的同时,一方面要高度关注国别风险,强化法律风险识别,持续完善依法合规经营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做好个案应对工作,努力维护中国银行业的美好声誉。中国银行业协会将继续发挥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基本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支持中资银行在境外的权益保护工作。
证监会6月2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主要修订了四方面内容,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放松了对借壳的管制,尘封6年的创业板借壳开始破冰。同时,借壳的配套融资也开始恢复,实际控制人变更满5年不算借壳缩短到3年,触发借壳标准不再考虑净利润指标。
这引发了市场上有关“壳股和绩差股会鸡犬上天”的声音,认为壳公司价值又回归了,但稍加思考,就能发现这一说法站不住脚,缺乏理性系统性的认识,需要正本清源。实际上,此次重组新规的修订体现了监管层对出清式重组的鼓励,鸡犬升天状难现,证监会会持续对并购重组“三高”问题从严监管,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遭严惩,监管层也将加强资金占用日常监管,铲除“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等市场乱象的滋生土壤。
误读一:允许借壳会让绩差股鸡犬上天?
此次修订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现行的规则中不允许创业板借壳,这一规则始于2013年11月,彼时考虑到创业板市场定位和防范二级市场炒作等因素,为了打击借重组上市“炒壳”、“囤壳”之风,封死了创业板重组上市之路,这一规则延续了近6年。
目前,市场和投资者对高溢价收购、盲目跨界重组等高风险、短期套利项目的认识日趋理性,为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本次修改参考创业板开板时的产业定位,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同时明确,非前述资产不得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修订的出发点,是通过调整相关制度,完善资本市场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具体来看,取消最易碰线指标“净利润”, 单纯只是净利润规模较大,而总资产、净资产、营业规模较小的轻资产标的,不易触碰借壳标准。创业板放开借壳,但明确了注入资产必须为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借壳可以配融,使得注入资产的同时,可以获得运营资金。
安信证券策略团队指出,短期来看,该政策有助于提升市场尤其是中小创的活跃度,长期看,在为资本市场提供活水的同时鉴于上一轮宽松周期造成的过度融资、商誉减值等后遗症,本次政策在推进节奏上会更加慎重。另外考虑到目前科创板注册制的试行以及目前壳股数量众多,对于博弈壳公司等投资决策仍应保持审慎理性的态度。
误读二:允许借壳后,退市股会减少?
市场有声音认为,允许借壳后会干扰到IPO和退市的常态化,实际上,这份担心没有必要。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退市出清和IPO还将继续保持常态化,要进一步保证资本市场出口和入口的畅通。
并购重组的监管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管层对借壳的规则调整能够体现出对出清式重组的鼓励。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些公司经营困难、业绩下滑,需要通过并购重组吐故纳新、提升质量。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的质量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在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正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过程中,怎么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至关重要。近年来,证监会的工作主线就是进一步提升IPO端常态化,同时严格推进退市制度,巩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这一条主线不会因为重组制度的完善而发生改变。
特别是在IPO和退市保持常态化的监管导向下,此次规则的修订给企业多了一条选择路径,那些主营业务极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二级市场表现不好的绩差股仍会惨遭淘汰,而那些原本的经营价值较差的公司可能迎来新生,特别对于国有企业,相关子公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注入,可以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
误读三:打击壳资源炒作的信号变了?
有声音认为“政策出台后,原本打击炒壳、养壳”的监管导向变了。实际上,从严监管ST公司和壳公司炒作的监管基调没有变化。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遵循“放松管制、加强监管、推进创新、改进服务”主线,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对并购重组“三高”问题持续从严监管,坚决打击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等市场乱象,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督促各交易主体归位尽责,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内生动力,有效应对外部风险和挑战。
这意味着从严监管的态势仍存,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将加强资金占用的日常监管,通过多种形式来规范可能出现的抑制投机和滥用融资乱象。
业内人士指出,入口常态化、出口常态化,在有条件放松产业并购的同时,针对并购重组中“忽悠式”“跟风式”“三高类”重组及内幕交易等乱象,证监会明确表达了态度,即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在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
误读四:什么样的标的都能入壳?
本次修改参考创业板开板时的产业定位,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同时明确,非前述资产不得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修订之后并购重组更具有包容性,取消净利润是在向科创板靠近,并购重组也不一定考核利润,因为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资产已经很大,但是不一定有利润,这也是符合经济发展方向和现实经济状况。周期缩短也是促进并购重组更加频繁、更加高效的进行。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定对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要求高,并非什么样的标的都能参与到并购重组中,监管层将依托“三点一线”监管体系提升并购重组全链条监管效能,从严审核确保并购重组市场平稳运行。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修订只是对借壳标准的微调,借壳资产依然要符合IPO条件。资产质量依然是借壳能否最终成功的重中之重。
其中特别提到的,将依托“三点一线”监管体系提升并购重组全链条监管效能。业内人士认为,以后无论在交易所的问询还是证监会的审核中,都将见到这类常态化系统化的监管,即对并购重组“三高”问题持续从严监管,坚决打击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等市场乱象,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督促各交易主体归位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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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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