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幅震荡
昨日市场依旧是低迷的走势,除了上证50相对强势之外,中小创和上证综指昨日也是在盘中和收盘创了新低,上证方面的成交量更是创了新的地量934亿.
信息层面:1、昨晚人民币离岸价盘中大幅升值;2、央行:今日净投放1200亿;3、乐视网和中弘股份今日复牌;
技术层面:上个月我们谈到的时间周期在本周和下周,前几天我们也说了在本周末和下周初,这是关于技术分析中时间周期的提示点。到达目前位置,如果盘面出现反弹是正常的,只是我们需要在日后去进一步判明这样反弹的级别和时间,这是后话了。今日盘中估计受消息面的影响,盘中会出现幅度较大的震荡走势。
重点关注
上周大盘股指还是呈现了冲高回落的态势,2700点上下的震荡成为了上周的主基调,一周来看带长上影线的十字星表明了上档的抛压还是比较的重(或者说是追涨盘实在是不多)。
最近盘面上呈现的最大特征是护盘资金持续的护盘和不少的低价股在反弹中表现出的的涨停涨停潮,这实际上两股不同的资金,秉持的不同理念,按照不同操作手法以及期许的不同期望值之间的博弈。两股资金之间,目前来看没有多少交集,各自做各自的,这也是市场缤纷多彩而股指表现平平的原因所在。
市场的弱势态势依旧维持着,从时间循环概念来说,本周末和下周初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市场如果要有所表现,笔者认为成交量首先要有所放量。故此对于成交量我们最近几个交易日是重点关注的了。
利好对冲利空
昨日市场维持了弱势态势,早盘多方尚能与空方在平盘线附近来回拉锯,午后则多方退却,空方略胜一筹,终盘沪深两市均以绿盘报收,成交量维持低量水平。
信息层面:1、美拟对中国的2000亿美元的贸易商品加征关税,中方回应将反制;2、国务院研究降低社保费率;3、创投基金税率仍按原税率;4、新三板个人炒股免税;
技术层面:从昨日 的走势看,创业板指、中小板指、深成指和中证500以及中证1000收盘全部创了新低(收盘新低),显示了到目前为止多方依旧没能成功阻止空方的打压。今日之信息个人以为充满了利多与利空之间的对冲,这样的对冲有利于市场中悲观气氛的进一步得到控制,同时短线来看有利于股指的反弹和横盘。
继续争夺之地
昨日沪深两市呈现的是低开低走的态势,盘中多方没有表现出足够的力度,相反空方则是步步紧逼,终盘空方完胜多方,将前天的阳线全部予以了吞没,成交量则继续维持不温不火的低量水平。
信息层面:1、易刚:央行将大力支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2、乐视网和中弘股份特停;
技术层面:昨日的阴线将前天的阳线全部吞没,显示了多方的无力(昨日我们盘面连护盘的动作也少见),从盘面上看,连日来低价的绩差股和问题股表现突出,连扳的比比皆是,这说明了短线资金对于一些短线行为的热衷(这昨日我们的说说中牛谈及了),今天对乐视网和中弘的特停实际上是管理层对于该现象的一次警告。昨日的短期均线是得而复失,表明了目前的市场上证方面2700点还将是多空继续争夺之地。
你护你的,我做我的
昨日的市场前市可谓是波澜不惊,午后股指在金融权重股的推动下,股指迅速拔高,同时伴随着成交量在盘中的放出,终盘沪深两市均收出阳线,全天成交量则是小幅放大。
昨日之阳线给了众人些许的安慰——大盘至少没有在2700点附近晃悠了,即使要晃悠也离2700点远一点晃悠吧。
从昨日盘面上看,不是做空的力量有多少强大(上午的成交量就一目了然),而是盘中的做多力量太弱(午后一上攻,尾盘就有T+O的操作痕迹),这一整天的表现中看来都是一些老游击队员在神出鬼没了。
上证50最强,但其做多的理由至少到目前尚未被市场所认可,创业板中的部分个股弹性虽好,但多被视为短线操作。这两者组合在一起,视乎大家更愿意见到的是股指的横盘,而去自行操作各自的个股。
等待
昨日的市场还是呈现了慢条斯理的探底态势,上证2700点再次成为了多空反复争夺的焦点,好在午后创业板指的的回升带动了其他各大指数的回稳,终盘只有创业板指和中证500翻红,成交量方面依旧维持低量水平。
信息层面:9月A股是否入富时罗素指数将评议;
技术层面:目前的市场还是维系了横盘的态势,昨日创业板指的翻红收盘显示了盘中部分做多力量的存在,但上证50和上证综指方面则相对而言就比较的弱了。虽然上证综指2700点守住了,但没有领涨板块的呈现使得盘面上缺乏足够的热情去点燃当下的市场。众多的资金还是处于作壁上观的角色。中美贸易2000亿商品的贸易额加征关税事宜还是当下悬在A股头上的那把剑,或许市场在等着格局的明朗化吧。
2700点
上周 大盘收出的是长上影的十字阴线,反弹受阻态势比较明显,当然上周盘中成交量萎缩这一点让众多投资人观点不一。
上周又是收月线,月线上各大指数还是阴线,特别是深成指和创业板指连续5连阴了。
由于市场的弱势在上周没有得到彻底的扭转,我们对于市场的预判没有过多的期待,虽然深成指和创业板指月线5连阴,但是在没有比较明确的转势信号之前,我们暂时不会把这样的连阴作为大盘转势的信号。
上证方面,2700点是本周考验的重点,2653点的前低本月或许还会考验,创业板指的持续弱势是我们重点观察的对象,我们知道在现在这样的市场中,如果没有创业板指的明确止跌信号,笔者以为上证如果能够在2700点上下将指数横住就是目前最好的结果了。
只关心实体的大小
昨日之市场没有充分利用技术上的便利,令人失望的走出了震荡下探的走势,终盘沪深两市各大指数均收出了中阴线,同时成交量也呈现了缩量的态势。
信息层面:1、9月1日A股MSCI的纳入因子上升至5%;2、昨日离岸人民币再次大幅走低;
技术层面:当下许多投资人都对股指给予了非常大的期许,可是A股就是不给力,频频让众人失望。昨日之阴线将本周一的阳线几乎全部回吐,市场的弱势态势是显而易见的了。我们还是一贯的态度:当下的成交量是决定市场强弱的关键所在,没有量就没有价。最近几天我们一直关注着成交量的变化,既然市场没有量,那么市场的价自然而然的需要进一步等待了。今日将收月线,无论实体多大,本月阴线估计是没有多少异议了。同时我们注意到2653是本
月的新低,那么目前的横盘估计就是最好的走势了。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