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云:为大将者,雷电起于侧而目不瞬,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方能建非常之功,成全能之力。今日大盘尾盘看似崩盘,其实我是兴奋不已。作为专业投资者要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决心。看到众砖家唯唯诺诺,恨不得躲而藏之,那就对了!
百姓的钱来之不易,我点掌那么多年,也是和诸位结缘之深,所以到关键时刻,总要有人站出来,如果我说错了,还请大家念我一片善意,不要和我多计较,毕竟鄙人才疏学浅,还请多包涵
回到正题,为什么会那么可怕?什么叫做绝望中的希望!别人恐惧时我贪婪!以下是正文:
分时图出现久违的恐慌盘
前天尾盘有些恐慌迹象,而给我感觉不够!股票的真谛叫做轮回,牛市是指大部分股票走上升通道,熊市就是大部分股票走下降通道,少听伪砖家江湖道士忽悠你,什么什么重个股轻指数。所以,牛市里涨多了会回调,会分批见顶分批回调,同样熊市里会分批见底,分批反弹,现在就有板块和分项指数见底了,等会再看!
罕见的上证指数60分钟三连日内跳空,典型的短期底部加速现象,意味这恐慌盘毫无理由交货
我在多年的操作经验看来,连续三日60分钟的跳空是典型的空头衰竭,也就是俗称的诱空走势,多头死光的时候,就是空头末日
3.熊市中,日线图累计调整10%在任何一个市场都是巨大的一刀,同样必然带来反弹,而中国A股,这样迹象出现在08年较多,这次上证累计调整不多,因为有权重和前期热点在,所以,大盘没有真正见历史底部,一定要记住这句话!但短期再抛,是不可取的!无独有偶,创业板累计调整近18%!这是股灾啊!这就是我一直说的,今年中小创没有大机会,只有超跌反弹机会,确实可怕,但已经到了历史第一的连续调整累计跌幅了,我看到诸多资金开始布局中小票,短线反弹就是他们为主力!
4.今日雄安为首的前期大量资金抱团和高位横盘补跌,意味着存量资金拆东墙补西墙,加大其他品种反弹力度。熊市最大特点是没有增量资金,随着跌幅扩大不断消耗存量资金,但会有抱团取暖现象,会集中在某些板块。但不要迷信,熊市从来没有不挨刀的品种,跨越牛熊周期的品种凤毛菱角,你抓住是小概率实践,所以大部分个股一定会跌,只是跌多跌少问题,所以,别再不正确的周期做不正确的事情,比如价值投资作为幌子,给自己麻痹认为股价维持,最后这轮真正见底,我敢断言,就是贵州茅台补跌!现在还未到
龙头股冀东装备多日诱多,盘口筹码对倒,吸引小白资金,但还是扛不住的!
仔细去看,今天叫做高位横盘和前期强势股补跌,其他不明就里的吃瓜群众被恐慌带了下来,我看到很多个股都是明细交易都是10手 20手 超过100手很少,可怜!可怜苍生啊!这就是散户资金!
结论:1.反弹一触即发,但毕竟熊市,后面还有低点,因为朋友们很多都是中小票套住,没拌饭,可怜的老百姓,股市凶险,所以尽量减少损失为主
2.前期龙头强势少去碰,别人反弹,而你却会补跌!
3.从盘口看,累计超跌50%以上,300开头的中小票龙头可以积极关注,另外,超跌+填权是本轮风口
4.不要把反弹做成反转,切记!
5.不要骂我,最近某些好事之徒老是恶意攻击,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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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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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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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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