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时间备课
《超级短线》马上要和大家见面了,抓紧时间备课!
本课程主要内容是如何做好T+ 0交易,如何在强势股上进行高抛低吸,降低持仓成本!史上最多的案例分析,学了就能实践!课程分以下三部分讲解:
1、短线T+0的五个买入点
2、短线T+0的五个卖出点
3、强势股的T+0交易实战分析
第一季总共13期课程,最后一节课在9月2日和大家见面,内容是短线如何选股。这样,从交易策略到选股,从交易方法到风控,第一季课程都全了,希望对大家的股票交易有帮助!大家从市场赚钱,就是最大的礼物!下面是牛金大学的课程分类,大家可以一个系列一个系列学习,每节课都可以多看几遍,不断实践,不断学习,这样才能相辅相成!
牛金大学课程整理
1 选股篇 《决胜新股次新股》《教你寻找创新高个股》《巧用周线图选牛股》
2 策略篇 《投资理念和趋势分析》《2016年股市展望与涨停板战法》《龙头战法与涨停板战法》
3 交易篇 《分时图战法与复盘技巧》《如何加仓和止损》《决胜高送转金股》
4 短线篇 《超级短线1》 《超级短线2》 《量能与形态》
2016年8月15日,众人瞩目的万达商业私有化方案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以88%支持,7%反对,4%弃权高票通过。市场上,曾与万达商业传出借壳绯闻的上市公司股价连续走高。红星发展(600367)、新华都(002264)、上海九百(600838)先后与万达借壳扯上关系,表现亮眼。
万达这次私有化的买方团里有不少都是国内的大佬,层层穿透之后,目前看买方团里有中国平安(601318)、中铁、杉杉、工银国际、渤海产业基金、国泰君安、上汽等。
泰达股份(000652)的大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与出资10亿元。
国中水务(600187)以3.78亿元受让鹏欣集团在赛领基金的10亿元出资额,该10亿元出资额占赛领基金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1.10%。A股唯一上市公司参股基金直接参与万达私有化概念股。
皇氏集团(002329):根据万达商业此前公告,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为万达私有化要约收购财团成员之一,皇氏集团(002329)参股的上海赛领皇氏股权投资基金是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参与人之一。
杉杉股份(600884):根据万达商业此前公告,WD Knight I占万达私有化要约总额比例为15.99%,杉杉股份(600884)的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正是WD Knight I的控制方。
上海九百:万达概念龙头,领先板块两天提前启动。由于上海九百主营与万达业务吻合,同时公司具备较多的商业地产,对于万达的吸引力较强。而万达旗下的万达金服此前收购过上海九百子公司股权,两者的这种联系使得外界对此壳的认同度较高。值得注意的是晚间上海九百发布了澄清公告,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针对万达借壳传闻发布澄清公告了,所以该题材的不确定性较高,看看会不会把龙头切换到更为明确的私有化受益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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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线中的战斗机
今年的行情,做短线比中长线的收益高很多。因为现在是震荡市,见好就收,往往能把利润做实了。一路持有,大部分情况是来回做电梯,回到原点!为了回馈点掌用户大半年以来对《廷乐研股》系列课程的支持,我们近期已经在一直播上开播了《大盘十点半》栏目,一周三次,主要聊聊大盘,说说板块,点评个股。周日晚上8点,我们继续相约在一直播!
周四的课程。我们的短线中的战斗机终于和大家见面了,《超级短线》课程,满足你做短线的全部需要!给你最好的,让你从此不再迷茫!赶紧订阅起来吧,买的越多,直播越精彩!今天如果冲过200,周日直播就有惊喜!关键是,你如果学习了《廷乐研股》的全部课程,你就能听懂一直播的内容了!这个很重要,买卖个股的方法,全在里面了。
大盘十点半 一直播收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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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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