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弈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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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国家高级理财规划师,传统与未来预测协会理事,CCTV、BTV、上海第一财经、天津电视台等多家财经节目嘉宾和投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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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直接攻击下限,按照分时模型,今天阴线报收

大盘直接攻击下限,按照分时模型,今天阴线报收

2016-08-25 09:37:5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72人气

大家好,日线卖出信号之后

大家好,日线卖出信号之后,大盘开始大幅向下跳空开盘,今天低开12点,是近期几周最大的向下跳空幅度,缺口3073-3085点区域,成交13亿元,弱势开盘。

2016-08-25 09:29:4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56人气

五域论湛整点解盘:今天有反弹走好机会

五域论湛整点解盘:今天有反弹走好机会。日线关键区域今天不能突破3093-3110点,今日分时空间买卖点下限3055点上限3115点。随后连续多天下跌,但是分时与日线关键区域还处于共振重合的状态,分时没有正式跌破日线关键区域,而今天日线关键区域只有17点很窄,更为重要的是收盘离着日线关键区域上限也只有25点,这是最近几天最容易站上日线关键区域的一天,所以今天又反弹走好的机会,希望多方能够抓住这个在阻力中机会。

2016-08-25 07:07: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91人气

​【私募做盘训练收盘】

【私募做盘训练收盘】今天早盘出现均势模型,就意味着不会出现上涨到今天日线关键区域3125-3142点了,由此不可能出现奇迹。从昨天解盘开始明确的以“操盘日线仓位的后事”“跌破日线关键区域收盘”“上涨回到日线关键区域是卖出性质的上涨”“出现大中阳线回到日线关键区域是奇迹”等词汇明确告诉投资者应该如何操作。昨天还有一位同学很有意思,询问我出现与您叫板的人了吗?因为每一次我按日线操作模型发出卖出信号的时候,都会出现不相信的人,这样就更加坚定卖出信号了。我留一个扣子,请大家看看收盘文章《明确日线仓位卖出救人一命》。

2016-08-24 15:10: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24人气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下午第一个小时还是按照均势模型在头脚之间震荡,剩下的最后一个小时才会选择方向。很多投资者都是看出分时方向再操作日线仓位,这样也没有错误。但是必须操作,不能不操作。否则就会有一次套在日线顶部。当然还会有很多投资者说我卖出了以后涨了怎么办?这就是大多数投资者不断亏损的毛病,患得患失才不操作,造成亏损。如果你坚定看好你的个股,可以不按照操作模型操作,持有几年不论跌成什么样都不卖出,最后不赚钱不卖,能够如此见顶当让可以不按照日线操作模型操作。但是涨了心焦跌了后悔,那就必须按照仓位管理来操作,记住:永远不要用以后如何来作为现在操作的依据,而要用现在如何来作为现在操作的标准。现在就是已经在日线关键区域以下了。你说应该怎么办?这还用我说吗。

2016-08-24 14:06: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708人气

【私募做盘训练午盘】

【私募做盘训练午盘】上午形成均势模型,其规律是头脚3079-3097点之间震荡后在选择方向。因此下午继续延续上午的走势后向上或者向下都是正常的。

2016-08-24 11:31: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02人气

第一个脚出现了3079点

第一个脚出现了3079点,今天有头有脚是均势模型,将在头脚3079-3097点之间震荡之后在选择方向。

2016-08-24 11:05: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33人气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今天高开形成第一个头3097点,随后逐步调整,正在艰难地围绕缺口构筑形态,成底还能再次攻击第一个头,成顶开始下跌形成第一个脚多空均势。

2016-08-24 10:32: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17人气

第一个头3097点

第一个头3097点

2016-08-24 10:02: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86人气

大家好,今天小幅高开2.31点

大家好,今天小幅高开2.31点,缺口3089-3092点区域,成交11亿元,均势开盘。

2016-08-24 09:31: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21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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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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