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弈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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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国家高级理财规划师,传统与未来预测协会理事,CCTV、BTV、上海第一财经、天津电视台等多家财经节目嘉宾和投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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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做盘训练盘口】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今天低开向上形成抵押给偷3029点,随后调整,现在依然是围绕缺口来回震荡的状态。这样的走势很不好,当然指的是弱势的时候,如果是强势的时候,这样的走势向上突破都是大概率。弱势就是向下跌是大概率。不过现在我们分时与日线空仓,所以下跌也无所谓,下跌有机会形成日线买入信号,上涨形成分时买入信号,都在我们的规划之中,一个也跑不了。

2016-08-10 10:39: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68人气

大家好,今天低开2点

大家好,今天低开2点,缺口3023-3025点,成交8个亿,弱势开盘。

2016-08-10 09:26: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11人气

五域论湛整点解盘:日线不破2953-2992点继续走强

五域论湛整点解盘:日线不破2953-2992点继续走强,分时下限2995点上限3055点。分时关键区域已经向上突破日线关键区域,开始走强。今天能够向上突破上限形成上限流畅底部是分时买入信号。调整到下限与日线上限2992-2995点成底是日线激进买入信号。否则不论上涨还是下跌,要做到无动于衷。

2016-08-10 08:47: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99人气

【私募做盘训练收盘】

【私募做盘训练收盘】今天上涨21点,但是盘中没有围绕日线关键2979点成底,也没有上涨到上限3034点成底,所以继续空仓。盘中也有投资者非常着急,没有出现买入信号上涨了,怎么办啊,特别着急。我将这些投资者叫做没有规矩的投资者。生活中没有规矩的人结果如何呢:)我详细用收盘文章给大家讲一讲为什么成功的人不是能够预测分析的人,而是懂得守规矩的人吧,请看收盘文章《上涨却无买点叫做诱惑》。

2016-08-09 15:14:5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45人气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下午继续向上,处于攻击上限3034点的过程之中,是非常正常的突破第一个头之后的走势。有湛友盘中说比较纠结,因为上去了就离日线关键区域远了,出现不了围绕日线关键区域的买入信号,而跌下去了又害怕直接跌破日线关键区域,像7月27日那样反打出现大阴线。我告诉大家,千万不要主观去分析,更不要主观看到大盘上涨了,没有出现买入信号就追涨。上涨了不出现买入信号,这就是操作系统客观的现象。一定要遵守客观信号,才能规避风险获取收益。很多人的失败,就是凭着自己主观的想象才失败被骗的,而骗子也是采取催眠与暗示的方式,让被骗者主观去想像不切实际的东西。用客观的操作模型管住自己,规避风险。

2016-08-09 14:06: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690人气

【私募做盘训练午盘】

【私募做盘训练午盘】上午第二个小时突破第一个头,按照分时模型确认今天阳线后,分时调整回到第一个头形成双底,午盘前向上突破,下午再接再厉能够向上攻击上限,今天收阳比率更大了,而能够围绕上限成流畅底部,分时买入信号出现,则不仅仅是收阳,将是大中阳线,而且分时仓位介入。

2016-08-09 11:33: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29人气

突破第一个头3008点

突破第一个头3008点,今天阳线报收。但是由于低点到第一个头只有十个点,区域太窄,多方的优势不是明显。所以需要尽快攻击上限,否则只要第一个头成顶,还是危险状态。

2016-08-09 10:47: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57人气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今天低开围绕缺口震荡,形成第一个头3008点。震荡区间只有10个点。整体走势与7月27日大阴线早盘第一个小时走势类似。不能尽快向上突破第一个头后攻击上限,危险就会出现。毕竟这样画线,就是在映射与暗示投资者。

2016-08-09 10:31:3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01人气

第一个头3008点

第一个头3008点

2016-08-09 10:20: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76人气

大家好,今天低开2.97点

大家好,今天低开2.97点,缺口3001-3004点区域,成交9亿元,弱势开盘。强势应该高开高走攻击上限,均势不论低开还是高开,应该不形成第一个脚,而是向上形成第一个头。弱势是低开形成第一个脚的分时状态。因为昨天上涨了,今天其实不能低开低走的。低开低走就不正常了,昨天阳线像7月26日那样反打走弱就是大概率了。

2016-08-09 09:28: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57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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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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