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做盘训练收盘】今天按照分时模型阴线报收,收盘小K线,这是均势模型原因造成的。湛友们如果统计均势模型的话,就会发现不论是向上突破还是向下跌破确认当天阳线或者阴线报收,收出的K线不论阴阳都是小K线。这就是规律。大盘还是与昨天收盘文章一样,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大家安心,跌破日线关键区域不要分析,是卖出。没有出现这个信号之前,没有必要惊慌。每次我公布盈利20%的私募案例后,私募案例大幅向上,都是吸干最后一滴血,才卖出的,而卖出之后,都是正式下跌,很难也没有继续再涨的。因此强势股在没有出现卖出信号之前,没有必要惊慌。很多朋友都在打听金贵银业是否出现卖出信号了,是否卖出了等等。加入学习的学费比你买入后打听错了亏损的可少多了。这个帐还算不过来吗?今天周末收盘文章将吸干最后一滴血的原理告诉大家,一会请看收盘文章《大盘无恙如何吸干强势股最后一滴血》。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很多人都希望通过预测获得收益,我也不断与号称预测高手的朋友进行交流过,结果如何大家肯定也知道。如果能够对操作有帮助,那么这个世界将是神仙的世界而不是人的世界。而我相交了二十多年的一位我认为是我遇到的具有预测能力的老先生,曾说过预测学并不是用现有的数据通过分析得到未来的结论。而是其他大家不了解的一种科学逻辑。最近我通过投资公司的朋友又认识了一位专为政府领导服务的预测大师,他也是讲到预测的科学理论,果然与我们从小学到大学学到的科学不同,是另外一套科学理论,这个收盘文章我们再聊。只说现在的市场没有必要知道未来是涨还是跌。只要知道按照操作模型,现在是不是分时空仓,现在是不是日线持有中期持有?显示为是,那么就是继续操作中期行情,有什么可分析的呢?而操作的个股出现卖出信号了吗?b比如金贵银业,现在显示没有,那就继续持有,这么简单的操作模式大家不去学习不应用,而去弄那些个求神拜佛一样的分析预测,不是自找倒霉吗?所以我苦口婆心的不断告诫大家,是希望大家能够与我一样,能够走在正途上来。
五域论湛整点解盘:今天日线关键区域3017-3033点区域,日线关键区域再次缩窄,出现调整的信号,但是这只是日线周期走弱信号,不是中期。因为中期没有大幅上涨。市场调整派讲到的风险是没有周期概念的,他们没有想实战操作那样,将市场操作机会与操作风险清晰地分为分时、日线、中期,而是将市场机会与风险不分周期的混为一谈。分时周期早就卖出规避了改周期的风险,而接下来的就是日线,所以出现风险只是日线,不是中期。今天分时空间买卖点下限3024点上限3084点。分时关键区域再次进入日线关键区域,一旦走弱跌破日线关键区域,卖出日线仓位,中期仓位继续持有。
【私募做盘训练收盘】今天早盘跌破第一个脚,提示湛友今天阴线报收,而今天完成了定数。同时也提示不要有自己主观的预测和分析,应该按照客观固定操作模型来操作。现在分时仓位早就卖出,只有日线和中期仓位,因此分时不论涨跌不应该影响投资者的情绪,这才是专业投资者。这段是我两点给大家的解盘内容。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就是在两点过后大盘放量急跌,这就是投资者的心态不稳定恐惧造成的砸盘,相信有很多投资者做出了错误的操作,随后大盘拉回来了。人都是会恐惧的,但是既然你选择了这个行业,就不能再有恐惧这种情感了,这都是主观造成的错误情绪,今天收盘我给大家重新布置了新的操作规划,大家一定要按照这些信号执行,不要在有自己主观的情绪影响自己的行为了。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