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上证指数收出了一根低于90天线的“孕线十字星”。这颗孕十字星是反弹中继,还是向下变盘的信号?除上证指数外,深证综指也受阻于90天线压制,唯一利好是深证综指周三的最高点大于周二的最高点,并且周二是放量上涨周三是缩量下跌。这颗十字星是否可视为“上涨中继”?深证综指之所以能在盘中突破周二的最高点,是因为深证成指突破了周二的最高点,且深证成指受到了90天线的支撑制约了深证综指的下跌空间。深圳市场抗跌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近期市场对科创板分娩预期进一步升温。但要提醒的是,即使再下跌也不必害怕,后面如果出新低会酝酿90-120分钟更大级别的强反,操作上继续坚持逆向思维和反向买卖,注意板块轮动节奏,这种市道追涨很容易将节奏做反。由于外围环境没有明显改善,市场各方基本处于观望状态,所以向上的动能有限,但在目前这个位置再大幅下跌的可能也不大,对于这个观点我们一直坚持不变,事实上目前大盘被夹在3052-2986以及2838-2804这两个缺口的空间内上下两难,既然这样,只能在这个区间内维持反复震荡的格局,等待消息面和技术面的进一步明朗,再寻求何时回补这两个缺口。同时,随着5月28日的日益临近,MSCI会将A股纳入因子从5%提高至10%,北上资金有望再次介入,对资金面上来说还是有不错的正面影响。在此阶段,建议短期投资客继续保持谨慎态度,多看少动等待机会做好逢低介入的准备;中线上则继续选择优质标的逐渐布局。
本周一沪指缩量下探且恰恰探至前次低点2838点,市场有双底迹象,21日市场反弹是由于短期市场超跌引发。值得注意的是,成交量整体仍相对低迷,反弹最需要的就是成交量配合,目前市场资金依然较为谨慎。若无量能指标配合,市场随时可能回落。毕竟短期影响本次调整的利空因素尚未明朗,且调整在时间上也显得不够充分,因此,尽管股指能在目前位置企稳,确实可以划归强势调整范围,但投资者对于短期股指的反弹高度,也不宜过度乐观。但是,市场进一步下行空间有限,预计沪指仍会在2830点至2986点附近展开箱体震荡。同时,随着5月28日的日益临近,MSCI会将A股纳入因子从5%提高至10%,北上资金有望再次介入,对资金面上来说还是有不错的正面影响。在此阶段,建议短期投资客继续保持谨慎态度,多看少动等待机会做好逢低介入的准备;中线上则继续选择优质标的逐渐布局。
虽然昨日沪指没有跌破5月10日的低点,但是深成指和创业板都已跌破了5月10日的低点,其中创业板还回补了2月25日的向上跳空缺口。在昨日这两个股指创新低后,60分钟图上出现了本轮回调以来第一次出现的底背离结构。就技术面而言,这个底背离结构引发日线破底翻的可能性变得很大,所以这个位置不建议各位盲目看空。昨日个股走势分化很大,两地依然有近百股跌停,但是从涨跌数量分析,小盘股上涨的家数居然还是超过下跌股的,说明昨日市场情绪还算是比较稳定的,尤其是昨日2点过后,股指出现企稳回升,市场出现了反弹的迹象,可以预期的是,今日股指大概率会延续反弹。今日主要的看点是观察反弹的力度,力度越大越好,我以为近期股指出现中阳反弹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就短线而言,反弹无非两种,一种是强势反弹,直接出中阳;一种是分时级别反弹,力度不大,在目前位置继续维持震荡,之后再出中阳,两种可能都有,唯独不可能的是继续下跌。昨日跌幅榜上主要是近期一些涨幅较大的热点股,这类强势个股的补跌也恰好说明了调整已近尾声。
最近的过山车行情很多人只有看到上涨以后才觉得安全放心,看到下跌会非常恐惧,将筹码割在阶段性低位,所以一直以来都建议投资者“逆向思维、反向操作”,当然还是首先关注市场是否出现更明确的技术买入信号。毕竟经历了最近一个月的大跌后,A股的价值开始凸显。目前中国内地经济企稳,去杠杆基本告一段落,货币环境更为宽松,而减税降费等政策又超预期。综合来看,除了贸易摩擦带来的冲击,其余因素均偏好。因此,A股在2804点附近很有吸引力。在新的全球贸易格局形成中获益的板块,以芯片为主的高科技概念板块有望长期受益,因为随着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这些板块容易逆势获得增长。而在中期策略上,跟农产品相关度高的农业板块包括农药板块也将受益,因为随着进口规模下降,国内农产品价格可能上扬,这有利于国内农业及农药生产企业。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