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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日报1013:大洋生物阿拉丁2只新股周三申购,有何亮点?

明日将申购的新股:003017大洋生物688179阿拉丁

明日将上市的新股:无

今晚出中签号的新股:无

今晚出中签率的新股:601187厦门银行688129东来技术

今日开板新股:无

目前仍未开板新股:

605358 立昂微:   连续17日涨停

003010 若羽臣:   连续7日涨停

003009 中天火箭:连续7日涨停

605111 新洁能:   连续6日涨停

605136 丽人丽妆:连续5日涨停

605338 巴比食品:连续2日涨停

003001 中岩大地:连续1日涨停

明日将申购的新股重点介绍

003017大洋生物

申购代码----------003017
股票代码----------003017
发行价格----------28.85元
申购上限----------1.50万股

发行总数----------1500万股

网上发行----------1500万股

发行市盈率----------22.99

参考行业市盈率----------27.89

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无机盐、兽用原料药等化学原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涨停价及收益一览:

新股日报1013:大洋生物阿拉丁2只新股周三申购,有何亮点?

公司简介: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76年,作为专业的化学原料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无机盐、兽用原料药等化学原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坚持“绿色发展、品质第一、契约精神、共创共赢”的经营理念,立足现有优势产品加强新产品开发,形成钾盐为主、兽药及含氟精细化学品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大洋纳米材料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大洋科技钾盐研究院,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包括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863计划和国家火炬计划等科技攻关项目在内的十余项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获得多项省、市级科技奖。目前,公司拥有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公司先后主持起草国家/行业标准5项,参与起草国家标准1项,具备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和研究开发、技术创新能力,引领碳酸钾、碳酸氢钾行业的发展方向。

自设立以来,公司不断改进和优化生产技术工艺,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目前已成为全球轻质碳酸钾、盐酸氨丙啉的重要生产企业之一,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688179阿拉丁

申购代码----------787179
股票代码----------688179
发行价格----------19.43元
申购上限----------0.70万股

发行总数----------2523万股

网上发行----------719万股

发行市盈率----------30.79

参考行业市盈率----------127.61

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科研试剂制造商

收益一览:

新股日报1013:大洋生物阿拉丁2只新股周三申购,有何亮点?

公司简介: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领先的化学、生命科学和材料科学等领域研发试剂的制造商,我们的产品在基础科学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我们的目的是通过与科学家和研发工程师合作解决生命科学和化学中最棘手的问题,并通过互联网为科学家和工程师提供一流的实验室材料,技术和服务,我们致力于使研究和生物技术生产更简单,更快捷,更安全。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科研试剂制造商,业务涵盖高端化学、生命科学、分析色谱及材料科学四大领域,同时配套少量实验耗材。科研用品由科研试剂、实验耗材及仪器设备组成,公司产品主要涉及科研试 剂和小部分配套实验耗材领域。

在此祝大家中签!

新股日报1013:大洋生物阿拉丁2只新股周三申购,有何亮点?

2020-10-13 17:32: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57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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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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