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盘总结:量能不济需修复 回撤经线是机会
今日市场在2900点区域,多空反复争夺,收盘微跌,个股存在赚钱效应,宜耐心底仓持股应对
技术上:红三兵K线组合+10日向上运行,支持多头向上拓展空间,考虑到成交量开始萎缩,回撤修复的概率较高,重点留意经线一带的加仓机会
目前市场是多头主导运行节奏,宜跟随市场的节奏,耐心做多,刘牛来了继续给大家精选个股,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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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指数图:
案列剖析图:
收盘总结:红三兵K线组合 回撤颈线位机会
今日市场继续放量攻击,收盘涨1.61%,多头占优格局,宜耐心持股应对
技术上:红三兵K线组合+10日线向上运行,都支持多头继续向上拓展空间,同时60日线向下与3008点向下缺口的空方压制犹存,要重点留意这一带抛盘压力
市场处于多头主导的运行格局,操作上宜中线品种耐心持股(敢于逢低吸纳滚动),短线聚焦多头信号品种短线博弈
刘牛来了,寻找具有内在上涨逻辑品种,今日继续分享三只公司,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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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10日线 重心缓慢上移
昨日指数放量突破经线,市场进入右侧交易者入场阶段,多头占优格局,宜持股待涨
目前市场是多空力量相互抵消,重心缓慢上移的节奏,每天表现的品种200-300家,操作上中线品种宜(底仓不动)+部分低吸与高抛的方式,以及短线聚焦技术多头+消息利好共振的品种(设定止损线,跌破严格止损)
疫苗问题会影响其他医药股的短线表现,长期来说,清空行业的糟粕,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是利好,也是对人生命安全的保障,暂时保持只跟踪,不参与,等待企稳
重点关注:中报高增超预期品种、软件服务、芯片以及工业互联等战略辅助行业
上证指数图:
收盘总结:放量突破经线 耐心持股待涨
今日指数继续上攻,突破了缺口压制,赚钱效应明显,市场依然处于多头主导格局,宜耐心持股待涨
技术上:颈线位突破+放量K补缺,支撑多头继续向上拓展空间,宜重点观察10日的支撑向上的运行节奏,同时留意60日线以及2900点整数关口压制,保持好操作的节奏
目前市场处于多头主导可操作阶段,跟随市场的节奏,寻找出现多头信号的优质品种(凤还巢成功率较高)与中线波动滚动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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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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