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消息面:美股上周五收涨,港股上周五收涨,恒指再上30000点。国务院发布《政府投资条例》,这一条例将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这将对数万亿元政府投资产生影响。央行表示目前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处于较高水平,5月5日不开展逆回购操作。离岸人民币兑美元跌势,跌至6.82关口下方,跌幅为2016年1月以来最大;较5月4日凌晨收盘累计下跌逾850点。
回顾A股历年五一后的表现是连续四年实现上涨:
2015年,五一劳动节行情杀跌,从5月8号开始上涨,从4099点涨到5178点,一共上涨了1079点;
2016年,五一劳动节行情杀跌,从月5月12号开始上涨,从2781点涨到3140点,一共上涨了359点;
2017年,五一劳动节行情杀跌,从5月11号开始上涨,从3016点涨到3305点,一共上涨了289点;
2018年,五一劳动节行情杀跌,从5月3号开始上涨,从2929涨到3219点,一共上涨了290点。
上证指数在节前业绩暴雷的形势下和半年线和年线的即将金叉之际出现了共振回调,关注上证指数的日线上的MACD指标快慢线DEA ,DIF只要不下零轴,震荡几天后MACD指标能再一次金叉那起涨才算开始。
消息面: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根据经济增长和价格形势变化及时预调微调。中国发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报告。美对伊封杀升级,美国切断伊朗石油出口,国际原油期货收涨创最近六个月收盘新高。昨天说的上证指数上周五的吊颈k线看来真是把人给吊住了。昨天回调有点深,下跌63点回调了四小时今天就看反弹的力度和时间。先以4月16日的大阳K线的上方三分之一位3220点和一半3203点作看盘。如果收盘站回3220点上方则短线下跌风险解除。
周末消息面: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注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办法稳需求,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科创板要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中国海军本月23日举行多国参加的海上阅兵,庆祝成立70周年。中金所放宽股指期货限制,恢复常态化监管。上海领导李强表示:在沪苏浙三省交界区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媒体报道:监管层正动用技术手段严控场外配资;杠杆高达十倍的“长红配资”疑似跑路。上证指数从4月16日一根阳线高位横盘三天,周五收出高位吊颈线老乡别走,即然不叫走那请上攻,否则还是震荡。上证指数先以五天平均线看支撑,这里要上攻券商板块要发挥作用。短线关注一带一路、海军节、国企改革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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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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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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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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