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海伦!今天是10月17日星期一。在今天上午9:30—10:30分为您带来的《名家视点》与《机构问股》节目中1.鲁晓云老师在节目中有提到:关注上证指数能否向上补齐9月12日向下跳空缺口上沿的3078点且能否进一步站上年均线。目前基本面有改善趋势,但还很不够。PPl结束54个月走低由负转正,部分中字头公司试行混改,有引进实力社会资本及互联网+的正确趋向,人民币正式入SDR篮子有助于正面提振以人民币计价资产资源资金的重估,但仍须人民币汇率稳定强势做后盾,而 企业减杠杆、银行债转股压力,须股市营造牛市才能成功,股市再造牛市又必须以引导庞大社会储蓄资金进入股本投资为前提,后者有赖于降息降准的因素配合,目前,中国经济方面稳增长政策力度加大,但促消费还是只打雷未下雨,缺乏数字及实际举措来支撑。总之,行情有改善迹象,但基本面配合还不尽人意。策略重点应结合岁末年初特点,按前期提示消费链条顺序去布局个股热点。
2.陈晓钟老师在节目中提到:目前仍然处于缩量整理状态,投资者应该谨慎观望,不宜追涨。(投资有风险,操作建议仅供参考)。
大家好!我是海伦!今天是10月10日星期一,在今天上午9:30—10:30分为您带来的《名家视点》与《机构问股》节目中鲁晓云老师看盘策略:人民币正式入SDR货币篮子,带来人民币计价资产资源资金定价权重估的利好预期,但除非三率齐动,如人民币汇率稳定转强勢、利率存准率双降,否则好牌沒有好打法,仍然上升受阻,僵局难破。热点关注煤炭电力、重卡重汽、普药等;旅游酒店节后一时利好出尽,中长期仍旧是居民消费选择相对靠前选项。
任平安老师看盘策略:大盘上周冲高回落,回补缺口未果,本周再次试图回补上行。市场依然维持存量博弈,地量不一定马上引发反弹,操作上需及时留意反弹力度,谨防市场再现中阴线。(投资有风险,操作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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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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