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股票之前,一些基本的规则、信息等是需要先了解的。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作为小白,如何买卖股票。
股票买卖程序的流程分为三部曲,分别是开户、委托、交割。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下买卖股票三部曲的具体情况。
1、开户
要进入股市,首先需要"通行证"--账户。凡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只要不是国家法规禁止的自然人,均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到证券公司营业部营业柜台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目前证券账户因投资品种不同分为四种:一种用于A股、债券和封闭式基金交易,一种用于开放式基金投资,一种用于B股交易,一种用于三板证券交易。
2、委托
普通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需要委托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即证券经纪商)代理证券交易,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后,将委托指令传送到证券交易所的电脑里进行自动撮合。在成交以前,投资者随时可以撤销委托,一旦成交则不能反悔。
3、交割
股票买卖双方通过结算系统实现交易。投资者要买股票时,资金账户上必须有足够的钱;而要卖股票时,证券账户上必须有足够的股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A股实行"T+l"制度,当天买卖,次日交割。
好了,作为小白,如何买卖股票就全部介绍完毕了,大家应该都了解技巧了吧,如果你要学习炒股的话,一定要掌握以上的技巧哦。关于更多的股票投资信息,欢迎大家关注点掌财经!
套利,特别是牛市套利。但是这个套利要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套利呢?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学会画套利损益结构,而牛市套利的损益结构是这样画的。
牛市套利的损益结构如何画?
许多初学期权的投资者觉得期权的计算比较复杂,但相对于期权定价来说,期权头寸的损益是比较好计算的。我们通常使用期权损益图来表示期权头寸的盈亏状况。期权损益图的横轴表示标的资产价格,如股票价格、豆粕期货价格,纵轴表示期权头寸的盈亏,在横轴以上代表盈利,在横轴以下代表亏损。在期权到期时,期权损益结构可以通过简单的计算就可以画出损益图。由于在有效期内期权的损益是非线性变化的,我们需要借助计算机工具来画损益图。对于一般投资者,只需要掌握到期日的期权损益图。
到期日期权损益图画法主要有三种,一种是教科书上最基础的计算损益法,第二种是熟练者使用的图形叠加法,第三种是较复杂的数组法。
(1)计算损益法
例如,某投资者买入一份执行价为80元的股票看涨期权,期权费为4元,我们来画这份期权的到期损益图。
在到期日,看涨期权的损益=Max(S-X,0)-C。通过计算,当股价小于80元时,该期权不会执行,Max(S-X,0)-C=-4,即亏损期权费4元;当股价大于80元时,该期权会执行而且会获利,当执行获利S-X大于期权费C时,该期权头寸有正的收益;盈亏平衡点Max(S-X,0)-C=0,此时S=84,即当股价等于84时,盈亏相抵。
按照上述的计算结果,我们可以画出该期权损益图,见图1。当股价小于80时,亏损4元;当股价在80-84元之间,亏损逐步减少;当股价大于84元,开始有正的收益,且随着股价涨1元,收益就增加1元。可以看出,一份看涨期权的到期日损益图是一条折线,横向线段的斜率为0,斜线的斜率为1。由于看涨期权空头的损益图与多头损益图关于横轴是对称的,所以在此不便赘述。感兴趣的投资者可以计算看跌期权的到期损益=Max(X-S,0)-P,然后画出相应的图形。
图1 看涨期权的到期日损益图
表1 买入看涨期权到期日盈亏分析
计算损益法比较适合单个期权头寸的计算,而对于多个期权的组合,我们需要计算每个期权头寸在每个执行价的损益,然后再相加,再使用计算损益法来画图未免太过复杂,如表2、表3。因此,我们再介绍两种比较常用的方法。
(2)图形叠加法
图形叠加法适合于两个期权的组合,已经掌握基本头寸的到期损益图画法的股票投资者可以很轻松的学会。具体的画法是在坐标轴上先画好每一个期权的损益图(以虚线表示),然后根据图形叠加画实线,最终得到期权组合的损益图。
以熊市价差套利组合为例,我们先画出两个看涨期权的到期损益图,以蓝色虚线表示,然后计算期初权利金收支5-2=3,并根据“平+平=平”,“正+平=正”,“正+负=平”,““负+平=负”的斜率原则画图,这里的“正”、“负”斜率分别为1和-1,见图2。
图2 熊市价差套利的到期日损益图
表2 熊市价差到期日损益分析
(3)数组法
数组法适合三个及以上的期权组合,我们介绍下怎样使用数组法画期权组合的到期损益图。以上的计算损益法、图形叠加法适用于简单的期权头寸或组合策略,而数组法由于可以通过数组运算,可以画出斜率为2、-2等更为复杂的图形。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在每个执行价附近斜率都有可能出现转变,并且要判断相应的转折点的纵轴截距是否正确。
数组法的原理是将期权组合的单个头寸简化为多维数组,假设有n个执行价,则简化为n+1维数组,数组每个“,”依次代表一个执行价,执行价以外和执行价之间的线段的斜率依次表示出来,再将单个头寸的数组加起来,就是期权组合的数组,最后根据期权组合的数组画图。
举个简单例子,对一个比率套利的策略,如买入一份执行价为80的看涨期权,期权费为4,卖出两份执行价为84的看涨期权,期权费为1。按照数组法,该策略有两个执行价即80、84,一份执行价位80的看涨期权多头表示为(0,1,1),一份执行价为84的看涨期权空头表示为(0,0,-1),该策略表示为(0,1,1)+(0,0,-1)+(0,0,-1)=(0,1,-1),仅当价格在80以下时,仅有权利金收支=-4+2*1=-2, 即期初为价格低于80,从左向右开始画图(假设当价格在84以上时仅有权利金支出,则从右往左开始画图)。根据期权组合的数组(0,1,-1),当价格低于80时,斜率为0;当价格位于80-84之间时,斜率为1;当价格大于84时,斜率为-1;标出纵轴上对应的截距,期初为-2,在84时为4-2=2,最终完成画图,见图3。
图3 比率套利的到期日损益图
表3 比率套利到期日损益分析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