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哥:严监管下,又一行业今日扑街!
原文标题:国家新闻出版署将调控网游总量 游戏管理继续加强
原文网址:http://finance.ifeng.com/a/20180831/16480074_0.shtml
原文内容: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任晓宁 8月30日,教育部官网公开信息显示,教育部等八部门制定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其中国家新闻出版署将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探索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今年两会期间,青少年沉迷网游问题愈发受到关注。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于欣伟提出了网游已成青少年的新“鸦片”的观点。两会开幕前后,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也关注青少年沉迷网游的现状,呼吁加强监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并对腾讯游戏的《王者荣耀》点名批评。
我国网络游戏主要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及文化与旅游部管理。文旅部负责游戏备案,新闻出版署负责游戏版号审批。今年6月,文旅部关闭了国产游戏备案端口。此次新闻出版署对于网游数量的调控,也意味着国家管理部门对于网络游戏的管理的进一步加强。
今年8月份ChinaJoy期间,新闻出版署司长谢东晖也曾提到,当前我国网络游戏存在一些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游戏作品尽管名目与数量繁多,但许多或是玩法墨守成规,或是内容跟风模仿。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过度消费等案例时有发生,屡屡引发舆论关注,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味被动应付政府监管与媒体监督等。
谢东晖当时要求游戏企业必须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措施着力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过度消费等问题,履行好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基础。
网游概念股今日集体遭遇挫折!行业扑街!
不得不提这一行业的奇葩,姚记扑克!今日大涨3个多点,逻辑很奇葩!因为要控制网游数量,所以是不是意味着打牌的人又要多起来了?!!太搞笑了!
真替国内游戏开发运营公司担忧,国内土壤要发芽有难度了,或许走出去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毛利哥:我跟谁也不死磕!有风口我才进,否则先观望!
按照风口选时原理,上证指数周K线其实能看明白一个道理。周线级别其实长期都在指数风口下方运行,也意味着周线基本都没有大机会。最多都是一些小时级别规模化的反弹,今年3587以来,市场其实只能亏钱没法赚钱。
接下去我也只能等待,我跟谁也不死磕!什么一定要下到多少点,什么这里是不是底部了,要不要反弹了。不死磕这些问题了,就是一个事情,细心观察盘子走稳,风口选时指标站上风口(0轴)之上,指数爱干嘛干嘛。手痒是吧?最多别超过3成仓位。这应该可以对付你的心态问题了吧?!
我也得总结,理论都是自己的,指标也是自己根据理论写出来的,今年我的问题就是手没被理论管住!自责已经没有用了,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至少证明了,我虽然做的不够好,但是风口理论还是扎实的!
我跟各位一样,都是管不住手的坏毛病,我打算现在开始好好改了!我相信我一定能改的了!
毛利哥:今天这一出惊天大戏,吓坏了所有老股民!
ST长生在3分钟内上演地天板大反转,而其刚因连续32个跌停刷新A股最长连跌纪录。在没有任何消息影响下,ST长生为何突然涨停?巨额买单背后是机构、是游资还是散户?
由于事发突然,未能及时出逃的75只基金是否在今天的放量行情中已全身而退?全天成交量4.91亿,换手率高达37.33%!
从9点54分开始打开涨停到9点56分封住涨停期间的成交金额!背后忍痛割肉出局的机构一定不在少数!
明天就是该公司公布半年报的日子,今天拉涨停的真是吓坏了市场所有人!
考虑到在此之前,已有中信保诚基金、天弘基金、华夏基金、平安大华基金和长城基金五家基金公司下调ST长生估值到0。因此,大概率,在今天放量成交下,持有长生的基金大概率已大量出逃。
肉能捡回多少是多少吧!现在捡回来,总比0元好!
乱世炒垃圾可谓再度被市场应验!
这边是ST长生奇迹般的涨停那边是已公布半年报的乐视网尾盘涨停,涨停的理由居然是营业收入同比增(%):-82.00 净利润同比增(%):-73.36,公司净资产有正转负!
简言之,创业板是无法ST的,直接退市的节奏!和长生生物一个调调!居然两个市间最烂的公司都双双涨停!这难道是要晿一处《夫妻双双把家还》?我真替今日冲进这两只烂股的股民捏把汗!不知道会买这类股票的股民是什么思路?基本的风险意识已经丧失了嘛?!就为了图眼前一时之快?!!
最后看一下今日的人气风控图,可以明显看到风险指数回落开始了,意味着行情下沉将继续开始,直到该指数见低位,大盘可以止跌企稳。我们只需关心这个指数何时见底就行了!所以,近期风险加大,妖股成行,谨慎对待!
最后,今天依然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点掌财经”发送:888,我将为大家免费送上“短线精灵”通达信源代码!
毛利哥:[开盘半小时]普跌气氛严重,短期资金套利明显
昨天跟大家说了,小心无法冲高,迫使压力回调,今天有点奏效了。 2800点很难逾越在于整体对于后期经济宏观不看好导致的。
截至到10点05分,下跌2434家,上涨838家,期间并没有任何多头反攻信号,表明资金套利意愿非常明显,这些都是短期抄底偷一把就走的主,其实,滑脚早的就跟我昨天说的一样,昨天就跑了,今天再跑的是还不甘心的,当然今天还不跑的,是彻底不服输的。今天还准备往里冲的,那是英雄烈士的节奏!
截至到昨天的风控图给大家看一下,风控人气已经非常高了,适合来一次调整,降低一下人气值!
这幅图可以看出,为何大资金对于宏观预期不佳,这是截止到昨天的已公布上市公司半年报净利润总和,从增长速率上来说,已经无法达到保持18.17%以上的速度了,今年半年报大概率落在13%左右增长速度,也就是说,相对于去年的同比增速出现了回落!这就是最大的隐患。
后期调整以后,仍然会有反复,但是主要还是局部反弹为主,一般都是高仓位的资金降低仓位的实际。做多还需谨慎。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