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海阔天空
海阔天空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张恒溢
张恒溢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银行金融学院 金牌讲师基金经理 金融工程MBA 国家注册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 17年教学经验; 15年操盘经验;服务200家金融机构;50000位学员遍及全球 学员遍布: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集团、南方基金、大成基金、渣打银行、交银施罗德基金等多家知名金融机构。
窦敏瑄
窦敏瑄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财经主持人,主修播音与主持艺术 ,普通话一级乙,曾在黑龙江广播电台担当嘉宾主持人。希望和大家一起做股市的掘金人。
孙玮
孙玮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资深投资人
洪波
洪波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孔华威
孔华威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首席专家 ITALK沙龙,IC咖啡发起人,中科院计算所上海分所所长,专注ICT领域的技术创新生态和早期投资,是上海市优秀创业导师。著有《创新生态》、《后会无期有趣就好----互联网之一孔之见》等专注。孔氏74代繁字辈,致公党员,高级工程师。 北大物理系学士,浙大理论物理硕士
秦小宝
秦小宝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纯子
纯子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黄鼎
黄鼎 VIP 阿牛嘉宾 +订阅 粉丝数:4
画家,书画鉴定专家,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先后被聘任为文化部文化与市场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委员、中国文化管理协会艺术品市场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华民间藏品鉴定委员会委员、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特邀鉴定专家及浙江省艺术品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先后担任浙江卫视《藏家》、河南卫视《华豫之门》、中央电视台《寻宝》、陕西卫视《华山论鉴》等电视鉴宝栏目书画鉴评嘉宾。已出版书画鉴定与艺术市场研究学术专著四部,发表论文百余篇。
周利良
周利良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上海仙剑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38****0785
138****0785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07年至16年就职于华泰证券理财经理,16至17年就职于华福证券,在公司内部投顾大赛中获金牌投顾称号。目前在私募公司担任基金经理一职。 投资格言:投资是场长跑比赛,看清趋势,周而复始的坚持下去,财富会追随你左右。
常兴
常兴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证券行业从业10余年,热衷研究行业和板块,深入了解股票运行规律,懂如何亏损方能如何盈利,一线了解5000余散户炒股经历,挖掘股市盈利机会,成为攻守兼备股市常青树。挖掘恒生电子,欣旺达等行业成长龙头,新生代证券投顾,投顾界讲真话,顺规律,通大道的人。 证书编号:A0460621110001
夏易元
夏易元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赞美率:77%
新时代证券一级分析师、知名财经主播,擅长主力跟庄涨停复制战法,欢迎交流。
二师父定投
二师父定投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专注指数基金定投,帮助读者实现财务自由
卫阳
卫阳 VIP 资深市场人士 +订阅 粉丝数:4
多年知名证券行业从业经验,对热点进行总结和预判,及时调整筹码切换,通过趋势判断和分析市场,顺应趋势,对科技板块颇有研究 ;投资总结:顺应大盘趋势,把握热点切换,深耕科技板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