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风险收益=10年长期国债收益率=3.1%(定期查看)
分红在投资5年收益=1.03^5=1.16
未来总收益的贴现值=1/1.16
股市对应市盈率=1/3%=30
假设:
1,当一家公司roe连续4年超过15,今年年化roe超过15,净利润排名在行业前5,毛利率超过25%,净利率超过10%,收入增速大于0%,利润增速大于10%,所述行业在大消费领域或银行和保险行业,则该公司可能获得某种生意优势,是的未来5年能保持稳定的利润增速。
2,这家公司未来5年后,趋于平庸
例:一家公司符合上述假设,且当年利润增速为20%,每股收益为1
未来5年该公司每股收益=1*1.2^5=2.5
该公司未来5年价值=2.5*30=75
该公司当下贴现价值=75/1.16=64.7
两大买点托底
环境,只在恐慌中买入,恐慌即是大盘指数月线kdj的j值小于30且大于0,且周线macd黄线下穿0轴,这就确保在未来会有一个月线的向上波上涨,市场环境就有一个大的托底。
股票估值属于绝对数,但市场环境随时在变化,所以需要一个安全垫,这个安全垫就是年化收益目标,比如年化收益目标位20%,则贴现价值打8折即是安全垫。这是业绩的一个托底
合适卖出
在季线下跌大熊市时,只有月线反弹行情,为期1年(每年都会有一次),买入后达到贴现价值即可卖出。在季线上涨时,则是大牛市,买入后达到4倍以上且在高估区间可卖,或者在全市场pe百分比达到80%或全市场pe达到30时卖出。
不同利润增速打折幅度(前提是roe稳定在15%以上)
超过20%,打8折
15-20%,打7折
10-15%,打6折
0-10%,打5折,大多属于红海行业里的龙头,业绩稳定垄断,除了pe打折法。用pb估值结合更好,但适合pb估值的前提,必须是资产具有保值增值的属性,这就排除大多数周期性制造业公司,大概率覆盖在国有银行(贷款,国有银行破产概率机会没有)保险(有价证券,具备高流动性和保值增值性)地产(地皮,地产不会崩),这种公司,如果净资产打8折,又符合上述5折的情况,市场氛围又是恐慌遍野,那就是非常安全的机会
这个模式,应该可以做一辈子,适合长期资金,符合被动收益
沪深300月线,这轮上涨段的月线力度小于前两个红黄力度,说明大级别力度在衰竭,且随着时间推移,这个斜率力度会越来越小,也就是说,沪深300在现在的位置如果不发生月线级别10%左右的阳线去突破07年高点的话,那么震荡越久,未来向下的力度会越来越大。
绿色轨道是月线结构的平衡带宽,现在已经进入月线顶部临界点,由于月线macd红柱子还在放大,所以在这个位置,会耗去更久的时间去让指标衰竭,当月线macd红柱子也出现背离状态时,月线走势没有突破绿色上轨,则下跌级别至少是月线回调。
站在大级别视角,这轮月线上涨段,不应该做新的主升浪,否则,会面临和07年那段上涨段做比较,大概率是多头大陷阱,在现在经济形势下和美股高位背景下,这种月线级别去做主升的话,那就是自讨苦吃,哪怕真的做成功了,期间耗费的代价也会非常大,也会有非常大的后遗症。而如果这个位置,选择做顶(这个顶可以持续1-2年),然后做一个下跌月线段,那么再次启动时,走势力度比较会避开红色月线段,而对比黄色力度,则做出一个主升的压力显然会小很多。
这个节奏,因为是月线,所以会持续好几年,但这个大方向如果把握好的话,就不会被某日的涨跌乱了分寸。
1,改制度,驱赶散户和游资,已在进行时
2,发行公募基金,今年爆款基金很多
3,好公司就这么几家,长期回报并不需要太高,买入持有,机构抱团,新发产品,继续买买买
4,核心资产大涨,养老金浮盈弥补未来缺口,公募基金大赚,买基金散户大赚,不买基金散户被淘汰
5,局很好,只是,门槛越来越高。没有三分三,切记只投ETF指数基金,这个是唯一能自主把握且能和国家一起吃肉的最稳妥办法。
最后说一下,牛市已经进入中后期,最后上证是有潜力到4000以上,但应该不是这一轮月线行情,现在的点位,我认为,风险大于机会。现在好多股票都是100多,50多,这不是好的现象,不要相信A股有慢牛,暴涨暴跌模式不是一个政策能改变的,而是需要一两代股市参与者更新换代后形成的,而现在,我还是认为,A股是暴涨暴跌模式。。。。。
上篇文章3410之上风险,已经释放,形成新的30分向下段。这个新的结构显示,在3333(黄圈)处是时空临界区间。这个位置如果不出现暴力阴线,则大盘又可以继续震荡向上。
大盘日线图现在是一个中间结构,新的走势(ABC)并没有走出方向,则形态上无法确认老的日线走势段终结。当哪天日线收盘跌破3347,才可以确认。一旦确认,3333这个位置也是日线走势的临界区间,是不能大幅跌破的。
所以3333,是短期和中期的关键点,多头如果给力,则至少出现日线反弹,如果量出来了,甚至可以出现周线上攻,去继续突破新高,但无论怎么走,周线做顶区间的状态继续维持。所以大的思路就是,3333附近要注意短期机会,3450附近要注意中期风险。
上篇文章说到,大盘站稳3344,则会有日线反弹潜力。这个反弹过程,除了今天有点热度外,前几天,虽然不创新低,但大盘跌停的特别多,杀伤力其实不小。而且,反弹主力也没什么新题材,持续性一般。
结构上,3410-3430是一个30分钟结构的临界点,如果增量不进来,则这个区间又是风险区。
上图
绿色斜线就是这段反弹的时空压力线,未来将解除3430这根8分位线,所以3430和之下的一根百分位线就是潜在卖点。
说下一个版块,就是酿酒,这个板块看月线,已经大幅偏离50月线,板块里很多股票都是几百块,而且最近涨的厉害的,都是垃圾三线酒,这意味着,白酒板块将进入大的月线顶部区间,未来也许又会有一个突发利空消息,终结白酒这几年的月线大牛行情。白酒公司确实好公司很多,但已不是好的买点。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