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消息,据贵州茅台集团官网透露,茅台昨日召开“近期茅台酒市场管理工作情况座谈会”,这是继4月14日茅台首次高调严厉发声控价以来召开的第三次关于稳价和市场管控的会议。 据了解,在计划总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下一步茅台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并结合自身产能,逐步增加茅台酒市场投放量,将每日市场投放量由40吨提高到70吨,调低个性化、出口、定制产品计划量,增加大众化产品供应量。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称,要守好批发价和终端零售价两条红线,批发价普通茅台酒不超过1200元/瓶,零售价不超过1300元/瓶。
各位股友好
目前A股的审核制机制造成新股股价大幅波动,动辄十多个涨停,而且很多时候,因为市场无抛压,开板后仍有走势,我们称之为次新。小王子在答很多会员问题时,发现他们都是持有次新。这让小王子解股都难受,因为高位,不能随便给建议,判市场必须更谨慎。
次新走势飘忽不定,确实有大涨者,同时也有大跌者,今天我的建议是少炒次新,为别人留一丝余地。小王子觉得虽然是市场经济时代,道德依然是社会行为引领,股价在推送到高点时,你虽然盈利抛出,可是造成大量散户接盘,他们损失亦是惨重,最后只能增加牺牲。这事虽然自愿,小王子希望诸位尽力,次新若不是那么疯狂,周一我估计也不会跌那么惨,拖累大盘下水,互相踩踏各位都不愿看见,希望手下留情。
点掌财经控盘小王子再度拜谢了
今天阴线很强,补缺并吞噬昨天阳线,这是对次新的一次杀伤,带有挤压泡沫性质,这个东西已经威胁市场安全,主力动手挤压无可厚非,挤压之后,我们依然有机会,很多人会讲补缺啊,空头吞噬啊什么的,这个要周一确认,其实很多人不知道昨天央行有提升借贷利率,这个被忽视了,说利空出尽,其实市场也演了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只不过没被人看出来,实话呢,我跟你讲,按我们控盘流的观点,昨天的阳线很强,以今天这根阴线是杀不动昨天的阳线的,两根K线幅度接近,量接近,所以无完全空方扭转力道,等着吧,筹码稳定,大盘有续强机会,在这里半仓等待。我跟你讲,要达到空方优势还需要阴线,这根不够!周一如果跳空低开再加一根我就服,明天再给你们找找个股机会,中国交建今天抗跌可以,隆基股份,ST金瑞中长线依然看强,想判个股在下方留言。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