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评】开盘受养老金入市,联通复牌,新股发行连续2周放缓消息影响,开盘资金做多情绪高涨,混改、次新、科技是资金主攻方向,尤其次新板块最为强势。周五开板的纵横通信竞价一字板,随后龙头中科信息(6天5板)秒板,澄天伟业、国科微等助攻上板。由于中科信息近期的强势,不仅对次新起到带动作用,还对科技板块和中科院旗下上市公司起到刺激作用。10点两市回落,涨价概念在鄂尔多斯、方大炭素带动下回拉积极,随后两市震荡回落,创蓝筹调整明显。临近午盘涨价概念涨幅扩大,装配式建筑活跃。
各位朋友,今天起,大家有股票投资问题可以通过点掌“问股票”咨询我,
步骤:关注“点掌财经”微信公众号,服务- 问股票 - 搜索问砖家 ,找到“武小松” 提问即可。
每个问题我都会认真解答,给您我最真实的看法。
【暗线】今日有一条暗线:中科院旗下个股表现强势,龙头中科信息、龙二中科曙光、龙三东方中科,以上皆涨停,龙四中国科传涨停开板。值得一提的是龙头中科信息接近6连板,今晚要注意有没有特停自查的消息。
【永磁】今日养老金概念无悬念1字板,但是九阳稍弱,频繁开板,反而业绩亏损的正海磁材表现最为强势。这里先不提养老金入市的意义,单从选择业绩亏损的正海磁材来说,可能因为能源车磁材需求增加,稀土上下游产业链开始盈利,而作为下游的磁材板块处在盈利拐点,所以大成基金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才会出现在中报亏损的正海磁材上。
【混改】目前混改概念股是资金最为关注的方向,随着联通以及参与混改的相关正牌公司今日复牌,资金喜新厌旧,整体呈现冲高回落走势,这里围绕联通炒作的话有几个方向,1.参与联通混改的上市公司(龙头宜通世纪,龙2网宿科技,龙3用友网络,龙4苏宁云商)2. 5G概念(活跃标的:武汉凡谷、国民技术)3.BAT深度参与的上市公司 浙大网新、思创医惠(阿里)、四维图新(腾讯)。
【航运股】海运股异动,中远海控、中远海发、中远海特。7月中旬开始,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连续反弹。经历“十五连涨”之后,BDI指数最新报1260点,较7月10日已上涨超过53%。分析人士指出,BDI指数大反弹,首先是因为需求方面,全球经济持续复苏,中国进出口数据超预期,特别是近期中国钢厂对铁矿石的需求强劲,航运需求得到改善明显。
【次新明星】近期有几个次新明星,19大概念股中科信息再度涨停。建科院和索通发展也是受资金爱戴的两个品种。后者今日再度拉升。
【次新-混改】今日开板次新澄天伟业主攻板,铁龙物流盘中涨停,再次刺激改革线走强,文山电力、中粮生化大幅拉升,这里改革线已经出现分化,要细分炒作。以联通为主的混改6+1炒作政策落地,以中粮集团为主的即将发布的第二批炒作入围预期。
【四维图新】完成反包,股价突破25元。这波四维图新的启动受混改而动,但后期可能会逐渐受益其本身的科技属性,如无人驾驶(地图),以及子公司杰发科技的一些行业优势地位所引发的炒作。关注他,成立量代表了了资金态度。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