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又要振兴了
东北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即将出台
我要评论
2016年08月16日 20:04:23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记者安蓓、赵超)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16日说,近期即将印发《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明确2016年至2018年拟出台的137项重点工作,以及127项重大配套项目。
赵辰昕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围绕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结构调整、鼓励创新创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四个方面,分年度确定了137项重点工作。127项重大配套项目涉及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农业、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
“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近期很快就要印发,要下大力气抓好实施。”他说。
今年上半年,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速分别为5.7%、6.7%和-1%,较一季度均有所回升。
赵辰昕说,东北地区不同区域、行业之间分化明显。从省份看,上半年吉林经济增速已和全国增速持平,黑龙江经济运行基本平稳,辽宁面临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从三省内部看,产业相对多元、民营经济活跃、产业升级快的地区,经济呈现企稳向好的态势;而传统产业集中的资源枯竭城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
他说,从行业看,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兴产业发展较好,高端装备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产值增长都在10%以上。而传统的“原字头”“初字号”产业普遍增长乏力,煤炭、冶金、石化和部分装备制造工业增加值同比出现负增长。
长期投资和长线投机是不同概念:
我之前有介绍过什么是投资什么是投机。简单来说看好公司未来进行财务性质的投入为长期投资,一般是以时间为约定,而非空间价差来约定目标。而长期投机,就是市场上常说的做长线不要做短线,这是指操作的依据周期,比如只看月线图或季线图,甚至年线图来操作,比如站上5月线买入,跌破5月线卖出。或者做形态的是月线上出现底部往上抬高的进行长期持有直到长期趋势走坏。刚看到台上老师争辩比较多,其实这分析大盘和实际操作还是不同的,分析每日行情变化是分析师必须要做的,但是实际操作中,个股的趋势性质和大盘有不同,所以我常提及在目前行情中更要审视自己手中个股所在趋势和大盘的强弱对比,如果长线趋势向上,就不用在乎短线大盘如何。从长期角度来说大盘还没走上趋势行情,所以就大盘而言还很难说你可以就此位置开始长期看涨,但有的个股却已经走出小牛,所以要注重分辨,还得多结合基本面。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