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39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步步高涨停,三游资净买入2.04亿元

【步步高涨停,三游资净买入2.04亿元】步步高(002251.SZ)今日涨停,换手率16.61%,成交额21.36亿元。龙虎榜数据显示,深股通净买入6163万元;游资“中山东路”位列买二席位,净买入7037万元;“成都系”位列买四席位,净买入6693万元;“作手新一”位列买五席位,净买入6650万元。
2025-09-04 16:58: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香港发行美元/欧元/港元/离岸人民币数字原生票据。

香港发行美元/欧元/港元/离岸人民币数字原生票据。
2025-09-04 16:58: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铜冠铜箔:已开发出适用固态电池和半固态电池的铜箔产品

【铜冠铜箔:已开发出适用固态电池和半固态电池的铜箔产品】铜冠铜箔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已经开发出了中、高抗拉强度等的各种不同规格强度锂离子电池用铜箔、网状三维结构铜箔等高端锂电铜箔产品适用固态电池和半固态电池的铜箔产品。
2025-09-04 16:57:5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驻基里巴斯使馆提醒中国公民遵守当地签证政策

【驻基里巴斯使馆提醒中国公民遵守当地签证政策】我馆在此提醒中国公民,目前基里巴斯对持有有效护照的中国公民赴基免签入境政策仅适用于以旅游、短期访问为目的。入境人员需在12个月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且单次停留不超过30天;如需停留超过30天,需提前向基移民局申请延期最多60天。赴基工作、学习、投资、研究等目的的中国公民,必须提前申请相应签证,否则可能面临被驱逐出境等惩罚。有关申请签证信息可在基移民局官网查询。
2025-09-04 16:57:5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欧洲通信卫星公司(Eutelsat):低地球轨道卫星星座将以OneWeb之名继续运营 。

欧洲通信卫星公司(Eutelsat):低地球轨道卫星星座将以OneWeb之名继续运营 。
2025-09-04 16:57:3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欧洲通信卫星公司:欧洲通信卫星集团更名为欧洲通信卫星公司(EUTELSAT) 。

欧洲通信卫星公司:欧洲通信卫星集团更名为欧洲通信卫星公司(EUTELSAT) 。
2025-09-04 16:57:1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欧洲通信卫星公司——欧洲通信卫星集团更名为欧洲通信卫星公司(EUTELSAT) 。

欧洲通信卫星公司——欧洲通信卫星集团更名为欧洲通信卫星公司(EUTELSAT) 。
2025-09-04 16:56:5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四川成渝:城北出口高速9月17日收费期满将停止收费

【四川成渝:城北出口高速9月17日收费期满将停止收费】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资的城北出口高速,将于2025年9月17日收费期限届满,自当日24时起停止收费,对通行车辆免收通行费。公司将按部署按时终止收费并做好后续工作。该高速2024年度通行费收入10329.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通行费收入总额477713.53万元比重较小,收费期满对公司业绩无重要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5-09-04 16:56: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红星美凯龙:两非执行董事因工作调动辞任

【红星美凯龙:两非执行董事因工作调动辞任】红星美凯龙公告称,非执行董事许迪女士、宋广斌先生因工作调动,于2025年9月3日辞任,原定任期到2026年8月14日。二人确认与公司无意见分歧,辞任后均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也无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此次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025-09-04 16:56: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山东玲珑轮胎控股股东增持进展:已斥资1.8亿,计划未完成

【山东玲珑轮胎控股股东增持进展:已斥资1.8亿,计划未完成】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增持进展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及维护股价等,控股股东玲珑集团自2025年5月7日起6个月内计划增持2 - 3亿元。截至9月4日,玲珑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增持11,986,795股A股,占总股本约0.82%,累计增持金额约1.80亿元,达区间上限50%,增持计划尚未完成。不过,该增持计划可能因资本市场变化等因素无法达预期。后续,公司将按计划以自有及自筹资金继续增持,并及时披露进展。
2025-09-04 16:55: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