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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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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里亚尔对美元汇率创历史新低,突破1美元兑219万伊朗里亚尔关口。

伊朗里亚尔对美元汇率创历史新低,突破1美元兑219万伊朗里亚尔关口。
2026-09-02 17:44:35 互动详情

佰仁医疗:累计回购股份达0.94% 耗资近亿元

【佰仁医疗:累计回购股份达0.94% 耗资近亿元】佰仁医疗公告称,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7年6月9日,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亿元,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6年8月,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95.5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6936%,支付资金7258.53万元,回购价格区间为67.76元/股-81.00元/股。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29.7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9416%,累计支付资金9987.24万元,回购价格区间为67.76元/股-85.45元/股。
2026-09-02 17:44:35 互动详情

欧盟理事会:对亚美尼亚产品实施临时贸易自由化措施。

欧盟理事会:对亚美尼亚产品实施临时贸易自由化措施。
2026-09-02 17:43:54 互动详情

欧盟批准德国最高达350亿欧元的容量机制以保障电力供应。

欧盟批准德国最高达350亿欧元的容量机制以保障电力供应。
2026-09-02 17:43:34 互动详情

德国商业银行首席执行官:目前正与裕信银行进行谈判。

德国商业银行首席执行官:目前正与裕信银行进行谈判。
2026-09-02 17:43:34 互动详情

功夫女足延长上映至10月10日

【功夫女足延长上映至10月10日】电影《功夫女足》官宣密钥延期,延长上映至10月10日,据猫眼专业版数据,电影2026年7月11日上映,截至当前累计票房23.15亿。
2026-09-02 17:43:13 互动详情

五粮液:截至8月末累计回购支付金额11.01亿元

【五粮液:截至8月末累计回购支付金额11.01亿元】五粮液公告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80亿元且不超过10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因分红派息调整为151.01元/股,实施期限自2026年5月18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6年8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39.08万股,占总股本0.0358%,成交均价区间71.01元/股-71.25元/股,支付总金额9890.31万元。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470.74万股,占总股本0.3789%,成交均价区间71.01元/股-85.25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11.01亿元。
2026-09-02 17:43:13 互动详情

振华新材:2026年上半年营收6.50亿元 同比降8.85%

【振华新材:2026年上半年营收6.50亿元 同比降8.85%】振华新材公告称,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50亿元,同比下降8.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74亿元,同比减亏19.85%;扣非后净亏损1.81亿元。业绩变动主要系下游需求缩减致三元材料整体销量下滑,产能利用率较低推高单位固定成本,行业竞争加剧致产品售价承压。2026年上半年研发投入6255.01万元,同比增长16.65%,占营收比例9.63%。
2026-09-02 17:41:52 互动详情

北交所百亿市值公司翻倍

【北交所百亿市值公司翻倍】今天(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五周年。五年来,北交所上市公司数量和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科技创新属性进一步增强。一组数据,看北交所亮眼成绩单↓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北交所上市公司已经达到339家,总市值从开市初期约3000亿元增长至约8400亿元,百亿市值公司从4家增加到8家。 北交所日均成交额从开市初期不足10亿元增长至目前约200亿元。 目前,北交所上市公司中,超过6成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布于机器人、新能源、航空航天、半导体、汽车等产业链细分领域。 五年来,北交所累计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约800亿元,平均每家约2亿元,募集资金八成以上投向绿色低碳、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
2026-09-02 17:41:52 互动详情

中国中冶:披露截至2026年8月31日股份回购进展

【中国中冶:披露截至2026年8月31日股份回购进展】中国中冶公告称,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1.82亿股,占总股本比例0.87805%,回购总金额5.0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区间为2.42元/股-3.25元/股;累计回购H股股份6581.5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31808%,成交总金额1.05亿港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价格区间为1.35港元/股-1.94港元/股,其中1-6月回购的3200万股H股已于2026年6月2日完成注销。A股回购方案预计回购金额10亿元-20亿元,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7年1月15日,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2026-09-02 17:41:11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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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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