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42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中信证券:放弃新疆股权交易中心3.6885%股权优先购买权

【中信证券:放弃新疆股权交易中心3.6885%股权优先购买权】中信证券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7月30日完成通讯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放弃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的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3.6885%股权优先购买权,不参与收购该部分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履行后续相关流程。此外,会议还同意审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2026-07-30 17:06:37 互动详情

阿迪达斯首席执行官:我们并非试图通过削减营销支出来优化利润,而是投资于品牌曝光度以持续扩大市场份额。

阿迪达斯首席执行官:我们并非试图通过削减营销支出来优化利润,而是投资于品牌曝光度以持续扩大市场份额。
2026-07-30 17:06:36 互动详情

中芯国际:将于8月14日举行2026年第二季度业绩说明会

【中芯国际:将于8月14日举行2026年第二季度业绩说明会】中芯国际公告称,公司将于2026年8月13日交易时段后披露2026年第二季度业绩,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拟于8月14日上午8:30 - 9:30通过网络/电话会议方式举行业绩说明会,参会人员为公司管理层。
2026-07-30 17:06:16 互动详情

高市早苗:考虑从2029财年开始引入税收抵免。

高市早苗:考虑从2029财年开始引入税收抵免。
2026-07-30 17:06:15 互动详情

中国科传: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到期赎回 再投8000万

【中国科传: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到期赎回 再投8000万】中国科传公告称,2026年1月27日购买的1亿元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1亿元,收益59.51万元,本息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拟继续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于7月31日购买招商银行147天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1.00%-1.45%,到期日为12月25日。该投资在股东会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不影响募投项目,风险可控。
2026-07-30 17:05:55 互动详情

证监会同意沈鼓集团沪市主板IPO注册

【证监会同意沈鼓集团沪市主板IPO注册】7月30日消息,证监会日前下发关于同意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该公司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注册申请。
2026-07-30 17:05:54 互动详情

海昌智能:预计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1.2亿元-1.4亿元,同比增长97.26%-130.14%

【海昌智能:预计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1.2亿元-1.4亿元,同比增长97.26%-130.14%】海昌智能公告,预计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亿元~1.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6083.37万元增长97.26%~130.14%;预计营业收入为6.9亿元~7.2亿元,同比增长57.36%~64.21%。业绩增长主要因国内外市场开拓取得突破,客户订单增长,以及产品结构优化、盈利能力提升。
2026-07-30 17:05:34 互动详情

英美烟草公司CEO:预计下半年美国可燃烟草业务表现将更为温和。

英美烟草公司CEO:预计下半年美国可燃烟草业务表现将更为温和。
2026-07-30 17:05:33 互动详情

高市早苗:将从2027年4月起把食品消费税降至1%。

高市早苗:将从2027年4月起把食品消费税降至1%。
2026-07-30 17:05:13 互动详情

昀冢科技:股价异常波动 提示多项业务及投资风险

【昀冢科技:股价异常波动 提示多项业务及投资风险】昀冢科技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8 - 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30%,属异常波动。经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2025年度净利润亏损1.90亿元,2026年一季度净亏损0.53亿元,仍处亏损状态。MLCC业务尚亏,2025年营收6015.24万元,占比10.68%,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高性能MLCC项目投资15亿元,资金到位、认证及效益均存不确定性。近期股价涨幅大,或有回调风险。
2026-07-30 17:04:32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