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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国家能源局: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指导意见》明确新型经营主体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并进一步优化完善新型经营主体的市场注册、交易机制与计量结算。市场注册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电力交易机构为新型经营主体设置注册类别,不得增设注册门槛,同时为简化注册流程,便利新型经营主体办理市场注册手续,鼓励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及其被聚合资源集中办理注册手续。交易机制方面,《指导意见》针对新型经营主体特点,提出要提升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灵活性,有序扩大现货市场范围,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考虑新型经营主体主要接入配电网,为释放更准确的节点价格信号,更大程度激励新型经营主体响应市场价格参与系统调节,提出要探索电力现货市场出清节点向更低电压等级延伸,推动电力市场价格信号以适当方式向社会披露,以更好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计量结算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运营机构按照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的交易类型(电能量或辅助服务)做好结算服务,同时为保障结算资金安全,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暂由电网企业清分结算到户。
2024-12-05 10:41: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创业板指涨超1%,深成指涨0.6%,沪指涨0.3%。

创业板指涨超1%,深成指涨0.6%,沪指涨0.3%。
2024-12-05 10:40: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机器人概念再度走强,埃夫特连续20CM涨停,股价创上市首日以来新高,柯力传感涨停,奥比中光、远大智能

机器人概念再度走强,埃夫特连续20CM涨停,股价创上市首日以来新高,柯力传感涨停,奥比中光、远大智能、拓斯达纷纷上涨。
2024-12-05 10:39: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证券板块快速拉升 湘财股份直线涨停

【证券板块快速拉升 湘财股份直线涨停】湘财股份直线涨停,太平洋、哈投股份、天风证券、东方财富、财达证券等快速冲高。
2024-12-05 10:39: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比特币持续拉升,突破101000美元/枚,日内涨2.49%。

比特币持续拉升,突破101000美元/枚,日内涨2.49%。
2024-12-05 10:39: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国际标准发布 货币兑换、外语服务等均充实改进

【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国际标准发布 货币兑换、外语服务等均充实改进】今天上午,文化和旅游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旅游及相关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要求与建议》国际标准正式发布,标准包括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目的地推广、服务人员、基础设施、建议与投诉管理等6个方面。新标准对信息提供的内容进行了拓展,包括购票、货币兑换、健康服务、安全防护、外语服务等信息;也可以向游客进行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推广,提供吃住行游购娱等全要素的服务信息。
2024-12-05 10:39: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教育板块发力,中公教育冲击涨停,豆神教育、全通教育、科德教育短线拉升。

教育板块发力,中公教育冲击涨停,豆神教育、全通教育、科德教育短线拉升。
2024-12-05 10:38:3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监管调整回购增持专项贷细则 融资比例从最高70%提升到90%

【监管调整回购增持专项贷细则 融资比例从最高70%提升到90%】记者从业内获悉,针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监管部门在前期执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相关细则,以更好推动这一政策的落地。主要调整如下:1、回购增持贷款的融资比例最高为90%,业务期限最长3年,而此前最高比例为70%。 2、对所有已正式公告回购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东,均可开展回购增持贷款。前期关于9月24日前公告不得发放贷款的要求作废。
2024-12-05 10:36: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木林森:公司航空照明业务主要以低空飞行器照明等为主

【木林森:公司航空照明业务主要以低空飞行器照明等为主】 木林森(002745)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航空照明业务主要以低空飞行器照明和地面指引照明等产品为主。鉴于当前低空经济政策正逐步推进,与之相关的行业领域或将迎来一定的成长契机,具体的发展情况敬请留意政策的落地情况。
2024-12-05 10:35:5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黄山旅游与工商银行举行银企交流会 就深化业务合作、资本运作等进行探讨

【黄山旅游与工商银行举行银企交流会 就深化业务合作、资本运作等进行探讨】 近日,黄山旅游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章德辉与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副行长张雪梅一行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工商银行就双方业务合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对下一步合作新方向作简要分享,双方围绕推进战略协同、深化业务合作、聚焦项目投融资及资本运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章德辉指出,当前,黄山旅游正朝着打造百亿文旅企业目标迈进,聚焦“一体两翼”新战略,围绕六大高端服务业,积极投身大黄山建设,希望与工商银行继续保持密切对接,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共同打造银企合作典范。
2024-12-05 10:35:3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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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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