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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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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时尚:完成出售419万股回购股份,成交8821.53万元

【天创时尚:完成出售419万股回购股份,成交8821.53万元】天创时尚公告,公司此前披露拟在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期间出售不超过419万股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9月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完成出售4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成交总额8821.53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19.8~23.05元/股,均价21.05元/股。
2026-09-09 16:46:06 互动详情

据滴滴出行,滴滴网约公交累计服务近300万人次,运营范围覆盖近20城,其中“00后”用户占比超过30

据滴滴出行,滴滴网约公交累计服务近300万人次,运营范围覆盖近20城,其中“00后”用户占比超过30%。
2026-09-09 16:45:26 互动详情

于东来:梦之城计划于2029年3月竣工

【于东来:梦之城计划于2029年3月竣工】9月9日,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在其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布“PDL·梦之城项目总进度计划”,表示分享一下梦之城项目规划落实方案。计划进度显示,项目土建总包单位已于2026年4月15日完成定标,4月16日总包进场。项目将在2029年3月30日基本完工,完成设备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
2026-09-09 16:45:25 互动详情

中证指数:将发布中证智选上海国资投资先导产业指数

【中证指数:将发布中证智选上海国资投资先导产业指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9月10日正式发布中证智选上海国资投资先导产业指数,为市场提供多样化业绩基准与投资标的。中证智选上海国资投资先导产业指数从内地和香港市场中选取50家业务涉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人工智能等科技领域的上海先导产业上市公司作为指数样本公司,以反映相应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2026-09-09 16:45:05 互动详情

金力泰: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

【金力泰: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金力泰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7035.27万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100%,占公司总股本14.80%)解除轮候冻结,解冻日为2026年9月8日,冻结申请人为上海金融法院。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南大禾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司法冻结数量仍为7035.2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00%,占公司总股本14.80%,司法冻结状态未发生变化。本次解除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026-09-09 16:44:24 互动详情

土耳其能源部长:未来几日我们将在黑海西部启动石油勘探活动。

土耳其能源部长:未来几日我们将在黑海西部启动石油勘探活动。
2026-09-09 16:44:03 互动详情

通威股份:拟继续推进收购丽豪清能100%股权事项

【通威股份:拟继续推进收购丽豪清能100%股权事项】通威股份公告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丽豪清能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目前审计、评估等基础工作已初步完成,已取得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因光伏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各方在具体方案条款上仍存分歧,公司无法在2026年9月10日前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经协商,交易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后续将择机召开董事会重新锁定发行股份价格,履行相关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本次交易尚存在方案调整、审批未通过、标的持续亏损等风险。
2026-09-09 16:43:43 互动详情

科信技术:出售比科奇股权已完成,收款3932.53万元

【科信技术:出售比科奇股权已完成,收款3932.53万元】科信技术公告,公司此前审议通过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君科将持有的比科奇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以人民币39325255元转让给天津会同宏誉趋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三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君科已全额收到股权转让款,比科奇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
2026-09-09 16:42:42 互动详情

*ST春兴:控股子公司诉讼一审胜诉 涉案1203.54万元

【*ST春兴:控股子公司诉讼一审胜诉 涉案1203.54万元】*ST春兴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生智汇诉深圳市好运鸟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获一审判决,法院判令被告向元生智汇支付租金1203.54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驳回元生智汇其他诉讼请求。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后续进展及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影响暂不确定。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累计金额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若相关诉讼仲裁败诉,可能加剧公司资金压力,存在流动性风险。
2026-09-09 16:42:01 互动详情

英国海上贸易行动办公室(UKMTO)表示,目前无法确认是否有人员伤亡或对环境造成影响。

英国海上贸易行动办公室(UKMTO)表示,目前无法确认是否有人员伤亡或对环境造成影响。
2026-09-09 16:41:21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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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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