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43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郑煤机:10月21日回购63.33万股A股股份

【郑煤机:10月21日回购63.33万股A股股份】郑煤机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A股股份633,300股,占变动前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的0.0413%,每股回购价格区间为13.53元-13.66元,加权平均价为13.5869元,合计支付金额860.46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后公司库存股数量增至7,872,784股。
2026-10-21 17:03:05 互动详情

生益科技:拟斥2亿-3亿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生益科技:拟斥2亿-3亿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生益科技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207.99元/股,预计回购数量为96.16万股-144.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06%。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广新集团因可交债处于换股期,后续存在减持可能,其余相关主体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2026-10-21 17:03:05 互动详情

安奈儿:153.97万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安奈儿:153.97万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安奈儿公告称,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拟使用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资及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9.08元/股。本次回购实际于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完成,累计回购307.94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45%,成交均价12.99元/股,成交总金额4000.05万元,已达回购资金下限。其中50%即153.97万股用于注销减资,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72%,该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10月20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12亿股变更为2.11亿股。
2026-10-21 17:03:05 互动详情

美国特使威特科夫称,乌克兰停火具备基础条件。

美国特使威特科夫称,乌克兰停火具备基础条件。
2026-10-21 17:02:44 互动详情

欧元兑英镑下跌0.3%,触及0.83717的16个月新低。

欧元兑英镑下跌0.3%,触及0.83717的16个月新低。
2026-10-21 17:02:44 互动详情

楚天龙: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

【楚天龙: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楚天龙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5.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本次权益变动后,温州翔虹湾及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由47.27%降至46.4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6-10-21 17:02:23 互动详情

陕西交控集团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陕西交控集团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近日,陕西交控集团与宁德时代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商用车电动化转型、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新型储能、低空经济及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构建高效智慧的绿色交通能源网络。未来,宁德时代将持续深化交能跨界协同,推动西北地区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为交通强国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2026-10-21 17:02:03 互动详情

9天7板百洋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9个交易日7次涨停累计涨幅58.2%

【9天7板百洋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9个交易日7次涨停累计涨幅58.2%】百洋股份(002696.SZ)公告称,公司股票于10月20日、2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10月9日至21日期间9个交易日中已7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58.2%,已3次触发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表示,股价短期波动较大,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20.51亿元,同比增长21.08%;净利润亏损8253.64万元,同比下降800.1%。
2026-10-21 17:02:03 互动详情

天润乳业:获得政府补助762.76万元

【天润乳业:获得政府补助762.76万元】天润乳业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收到政府补助762.76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39%。该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90万元。
2026-10-21 17:01:42 互动详情

美国威特科夫:奥斯陆会谈富有成效 。

美国威特科夫:奥斯陆会谈富有成效 。
2026-10-21 17:01:42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牛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