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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莱银行将甲骨文目标股价从310美元下调至230美元。

巴克莱银行将甲骨文目标股价从310美元下调至230美元。
2026-03-09 18:21:3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华测导航:全资主体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华测导航:全资主体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华测导航公告,全资主体宁波熙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洪天峰、朱琳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2.52亿元,其中宁波熙禾认缴出资1.25亿元,占49.60%。
2026-03-09 18:21: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科恒股份:股东万国江已减持1.63%

【科恒股份:股东万国江已减持1.63%】科恒股份公告,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3月6日,持股5%以上股东万国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450.25万股,减持均价11.13元/股,价格区间10.5~12.1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1.63%;其原计划减持不超过551.03万股(2%)。减持后持股由2088.25万股(7.58%)降至1563.71万股(5.68%)。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施情况与已披露计划一致。
2026-03-09 18:21: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伊朗专家会议成员:自伊玛目殉难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履行职责,并寻求机会进行现场投票,以免再留下任何借

伊朗专家会议成员:自伊玛目殉难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履行职责,并寻求机会进行现场投票,以免再留下任何借口。昨晚,专家会议达到法定人数并召开会议,阿亚图拉・赛义德・穆杰塔巴・哈梅内伊以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当选。
2026-03-09 18:21: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ST节能: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进行第三次风险提示

【*ST节能: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进行第三次风险提示】*ST节能公告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多项利润指标为负且扣除后营收低于3亿元,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度审计中,公司与年审机构在部分项目收入确认(许昌铁矿井下等3个项目,预计确认收入共5533万元)和预付账款事项有分歧。若扣除相关项目收入,2025年营收将低于3亿元,股票面临终止上市风险。这是第三次风险提示,最终财务数据以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026-03-09 18:20:5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备忘录显示,摩根大通已从瑞银聘请弗格斯·霍罗宾(Fergus Horrobin)担任其国际房地产投资

备忘录显示,摩根大通已从瑞银聘请弗格斯·霍罗宾(Fergus Horrobin)担任其国际房地产投资银行主管。
2026-03-09 18:20:3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上期所:自2026年3月11日交易(即3月10日晚夜盘)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对2026年交易手续费减收

上期所:自2026年3月11日交易(即3月10日晚夜盘)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对2026年交易手续费减收方案做如下调整,暂停燃料油、石油沥青、丁二烯橡胶期货及期权品种交易减收,相应交易减收比例调整为0。
2026-03-09 18:20: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济民健康:湖北长河壹号科技合伙企业受让公司5%股份

【济民健康:湖北长河壹号科技合伙企业受让公司5%股份】济民健康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长河壹号科技合伙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2625.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权益变动前,长河壹号未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后,长河壹号直接持有公司2625.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6-03-09 18:19:3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信科技:获得“网络滤波器”发明专利证书

【美信科技:获得“网络滤波器”发明专利证书】美信科技公告称,公司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发明名称为“网络滤波器”,证书号为第8758356号,专利号为ZL202310687993.3,申请日为2023年6月9日,授权公告日为2026年3月6日,专利权期限为20年。该发明主要应用于网络通信技术领域,相关技术尚未应用于公司产品,不会对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利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6-03-09 18:18: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欧盟卡拉斯:欧盟部分成员国的选举结果可能会对其外交行动的回旋空间产生影响。

欧盟卡拉斯:欧盟部分成员国的选举结果可能会对其外交行动的回旋空间产生影响。
2026-03-09 18:18: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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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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