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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4068.91万元

【大连热电: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4068.91万元】大连热电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79亿元,同比下降6.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8.91万元,上年同期为-4135.9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01元/股,上年同期为-0.102元/股。
2025-08-14 16:38:2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甬金科技:300系冷轧不锈钢卷板二季度产量691,448吨

【甬金科技:300系冷轧不锈钢卷板二季度产量691,448吨】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数据显示,300系冷轧不锈钢卷板二季度产量691,448吨,本年累计1,318,784吨;销量二季度为668,013吨,本年累计1,266,403吨;二季度销售价格为13,482.95元/吨,本年累计13,422.66元/吨。400系冷轧不锈钢卷板二季度产量160,720吨,本年累计296,395吨;销量二季度157,584吨,本年累计285,084吨;二季度销售价格6,998.60元/吨,本年累计6,999.50元/吨。
2025-08-14 16:38: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网易有道Q2净收入达14亿元,实现连续第四个季度的可持续盈利。

网易有道Q2净收入达14亿元,实现连续第四个季度的可持续盈利。
2025-08-14 16:37: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网易Q2财报:营收279亿元,净利润95亿元

【网易Q2财报:营收279亿元,净利润95亿元】网易发布2025年第二季度财报。财报显示,网易Q2净收入279亿元,非公认会计准则下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亿元;研发投入44亿元,研发投入强度15.6%。二季度,网易坚持精品化、全球化战略,持续壮大高品质、多品类产品矩阵,驱动业绩长期稳健增长。二季度,网易游戏及相关增值服务净收入为228亿元。依托长线运营能力,经典IP《梦幻西游》电脑版同时在线人数创新高,手游季度收入再创新高,《第五人格》延续火爆表现。同时,凭借二十多年沉淀的顶尖自研能力,网易游戏不断丰富跨端生态,《燕云十六声》《七日世界》《界外狂潮》等跨端新品表现强劲。叙事向动作冒险单机游戏《归唐》首曝宣传片,原创海洋冒险RPG《遗忘之海》首次测试,在海内外均获得强烈反响。
2025-08-14 16:37: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网易美股盘前跌超10%,现报121.2美元。2025年Q2营收279亿元,预估284亿元。

网易美股盘前跌超10%,现报121.2美元。2025年Q2营收279亿元,预估284亿元。
2025-08-14 16:37: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香港交易所文件显示,渣打银行于8月13日在其他交易所合计回购519,470股股票,花费730万英镑。

香港交易所文件显示,渣打银行于8月13日在其他交易所合计回购519,470股股票,花费730万英镑。
2025-08-14 16:36: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模塑科技: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日涨幅累计超过20%

【模塑科技: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日涨幅累计超过20%】模塑科技公告,公司股票在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3日和2025年8月1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超过20%。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025-08-14 16:36: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土耳其央行行长:为保持透明度,我们维持今年24%的中期目标,该目标高于预测值。

土耳其央行行长:为保持透明度,我们维持今年24%的中期目标,该目标高于预测值。
2025-08-14 16:36: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恒申新材: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3669.83万元,同比转亏

【恒申新材: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3669.83万元,同比转亏】恒申新材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2.18亿元,同比下降24.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3669.83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036.91万元。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08-14 16:36: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字节跳动Seed开源VeOmni框架

【字节跳动Seed开源VeOmni框架】为推动全模态大模型的研究与应用,字节跳动Seed团队发布并开源了全模态PyTorch原生训练框架——VeOmni。据介绍,VeOmni采用以模型为中心的分布式训练方案,可将复杂的分布式并行逻辑与模型计算解耦,为全模态模型组合设置高效的并行训练方案。这一方式可大幅降低工程开销,提升训练效率和扩展性,将数周的工程开发时间缩短至几天。
2025-08-14 16:35: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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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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