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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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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降雨影响 北京站部分列车今日停运

【受降雨影响 北京站部分列车今日停运】记者从北京火车站了解到,受降雨影响,今天(28日),北京站开行的K7783次、K429次、K1189次、K27次、K2559次列车停运,主要涉及蓟州、通化、乌兰浩特、丹东、通辽等方向。车站方面提醒旅客,及时关注铁路12306网站信息或车站公告,妥善安排出行。已购买停运列车车票的旅客,可自车票发站乘车日期起的30日内(含当日)办理全额退票手续。
2025-08-28 11:24: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南京轨道交通装备科技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2000万

【南京轨道交通装备科技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2000万】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近日,南京轨道交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何军涛,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南京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泰可斯科技有限公司、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2025-08-28 11:24: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换帅完成工商变更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换帅完成工商变更】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近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程福波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周治平接任,同时,新增沈同为董事。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注册资本383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等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股。据媒体报道,此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党中央决定:周治平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程福波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2025-08-28 11:23:4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沪指短线跳水午盘前再度翻绿

【沪指短线跳水午盘前再度翻绿】沪指短线跳水午盘前再度翻绿。
2025-08-28 11:23: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沪深京三市成交额超1.7万亿元,较上日此时放量262亿元

【沪深京三市成交额超1.7万亿元,较上日此时放量262亿元】据同花顺iFinD数据,沪深京三市成交额超1.7万亿元,较上日此时放量262亿元,预计全天成交金额约3.2万亿元。截至目前,沪市成交额7219亿元,深市成交额9624亿元,北证50成交额171亿元。
2025-08-28 11:22: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韩国央行行长:美国可能会将韩国的外汇干预举措视为有益之举。

韩国央行行长:美国可能会将韩国的外汇干预举措视为有益之举。
2025-08-28 11:21: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乌克兰基辅遭空袭 已致3死多伤

【乌克兰基辅遭空袭 已致3死多伤】当地时间8月28日凌晨,根据乌克兰基辅市军事管理局发布的消息,俄军使用导弹和无人机对基辅发动空袭,造成3人死亡,十多人受伤,袭击还导致基辅多个地区建筑物受损。对于乌方说法,俄罗斯方面目前暂时没有回应。
2025-08-28 11:21: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法法汽车增资至4.59亿 法法汽车年内4次增资

【法法汽车增资至4.59亿 法法汽车年内4次增资】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近日,法法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4.44亿人民币增至4.59亿人民币。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该公司今年第4次增资。法法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志刚,经营范围含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FF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乐视汽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2025-08-28 11:20: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印度政府:决定将棉花进口关税豁免期限从2025年9月30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印度政府:决定将棉花进口关税豁免期限从2025年9月30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08-28 11:20: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南向资金净卖出额达70亿港元。

南向资金净卖出额达70亿港元。
2025-08-28 11:19: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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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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