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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11月4日回购6.57万股H股股份

【牧原股份:11月4日回购6.57万股H股股份】牧原股份公告称,2026年11月4日公司通过香港联交所回购65700股H股股份,占期初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的0.0213%,回购价格区间为每股38.02港元-38.7港元,回购总金额为251.89万港元,所购股份拟持作库存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于2026年5月13日获批,授权可回购股份总数为3102.23万股,截至2026年11月4日累计回购218.7万股,占授权获批日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的0.705%。
2026-11-04 18:42:08 互动详情

腾亚精工:实控人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10%股份

【腾亚精工:实控人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10%股份】腾亚精工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南京倚峰、南京运航拟合计转让公司2075.3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1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转让给马俊、芯景铄,二者各受让1037.69万股,占比均为5%。本次转让价格为11.57元/股,交易总金额2.40亿元。转让完成后,实控人乐清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0.34%降至30.34%,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不会发生变更。受让方承诺自过户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受让股份,36个月内不谋求公司控制权。本次事项尚需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026-11-04 18:41:48 互动详情

弘景光电:董事长兼总经理等7人拟增持不低于1500万元

【弘景光电:董事长兼总经理等7人拟增持不低于1500万元】弘景光电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治平、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设定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各主体增持下限:赵治平350万元、周东350万元、程芳陆200万元、赵卫平200万元、曹秀锋200万元、林琼芸100万元、周伟刚100万元。增持股份自实施完成后锁定6个月。
2026-11-04 18:41:47 互动详情

英国富时100指数日内涨幅达1.00%。

英国富时100指数日内涨幅达1.00%。
2026-11-04 18:41:47 互动详情

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发表讲话称,美国认为其霸权终结尚远,而我们认为它已近在咫尺。

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发表讲话称,美国认为其霸权终结尚远,而我们认为它已近在咫尺。
2026-11-04 18:40:05 互动详情

时隔8年我国罕见病目录制订工作程序迎来修订

【时隔8年我国罕见病目录制订工作程序迎来修订】记者4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罕见病管理,提升罕见病目录制订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我国罕见病诊疗和保障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对2018年制定的《罕见病目录制订工作程序》进行修订,形成了《罕见病目录制订工作程序(2026年版)》。 新版工作程序明确了纳入目录病种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增加目录病种的申请主体、申请材料的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目录调整工作程序等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增加了可纳入罕见病目录的情形,扩大了罕见病目录覆盖病种范围;二是增加目录病种的申请主体,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机构的作用;三是增加国家中医药局作为联合发文单位,明确中医药主管部门职责,强化罕见病防治工作中的中西医协同融合;四是优化罕见病目录制订周期,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五是明确了罕见病目录供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参考使用。(新华社)
2026-11-04 18:39:45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以色列总统呼吁各方接受“选举中没有赢家”这一现实。

市场消息:以色列总统呼吁各方接受“选举中没有赢家”这一现实。
2026-11-04 18:38:24 互动详情

潘多拉首席财务官:预计4-5年内恢复至23%以上的息税前利润率。

潘多拉首席财务官:预计4-5年内恢复至23%以上的息税前利润率。
2026-11-04 18:38:03 互动详情

已有20城落地“8·28”新政实施细则

【已有20城落地“8·28”新政实施细则】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1月4日,8·28新政后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杭州等20城落地实施细则, 另有南昌、绵阳、泸州等城市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各地共同以“新老划断、分类推进”落实预售要求,明确重点监管额度、现房销售、主办银行制和土地款分期等细则,更多城市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余款在2年内缴清,并鼓励保函置换,支持项目分期开发、分期竣备等。
2026-11-04 18:37:43 互动详情

伊朗最高领袖回应美国中期选举

【伊朗最高领袖回应美国中期选举】伊朗最高领袖穆杰塔巴今天(11月4日)就伊美关系发表声明。他表示,那些认为美国的党派更迭能够改变华盛顿对伊朗敌意的人大错特错。实现绝对威慑的道路在于一个“更加强大的伊朗”。
2026-11-04 18:37:02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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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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