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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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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连斯基表示,如果俄罗斯代表团无法就停火达成一致,那就很明显普京不想结束冲突。

泽连斯基表示,如果俄罗斯代表团无法就停火达成一致,那就很明显普京不想结束冲突。
2025-05-16 19:38:4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滨海能源:拟购买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股票复牌

【滨海能源:拟购买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股票复牌】滨海能源(000695.SZ)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19日复牌。
2025-05-16 19:38:0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泽连斯基称乌克兰的首要任务是无条件停火。

泽连斯基称乌克兰的首要任务是无条件停火。
2025-05-16 19:38:0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深市监管动态

【深市监管动态】 一、上市公司监管动态(2025年5月9日-5月15日) 5月9日至5月15日,本所对4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本周发出问询函130份、其他函件5份。 二、市场交易监管动态(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 5月12日至5月16日,本所共对165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股价异常波动的“*ST宇顺”“ST加加”等风险警示板股票进行重点监控;共对11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5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三、会员监管动态(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 本周,根据对部分会员的现场检查情况,本所对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不到位的一家会员,给予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2025-05-16 19:36: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发布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发布】陕西省日前发布《陕西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业务运行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公开披露。 202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113586家、实缴职工507.83万人、缴存额893.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09%、2.71%、5.01%。2024年末,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7538.01亿元、缴存余额2919.16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13.45%、10.12%。
2025-05-16 19:36: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0CM两连板拓新药业:伊沃斯于2025年3月14日至5月15日累计减持131.28万股

【20CM两连板拓新药业:伊沃斯于2025年3月14日至5月15日累计减持131.28万股】拓新药业(301089.SZ)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西宁之一致行动人伊沃斯于2025年3月14日至5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累计减持13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本次权益变动后,杨西宁及其一致行动人伊沃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9.84%减少至28.80%。
2025-05-16 19:36: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阿联酋环球铝业公司: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后,预计阿联酋环球铝业公司美国原铝厂将于2026年底动工建设。

阿联酋环球铝业公司: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后,预计阿联酋环球铝业公司美国原铝厂将于2026年底动工建设。
2025-05-16 19:36: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贸易商称,韩国面粉厂招标从美国购买约5万公吨小麦。

贸易商称,韩国面粉厂招标从美国购买约5万公吨小麦。
2025-05-16 19:34:3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联合国称,冲突和气候问题致使2024年全球饥饿人数达到创纪录水平。

联合国称,冲突和气候问题致使2024年全球饥饿人数达到创纪录水平。
2025-05-16 19:34:1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广汇能源: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拟转让15.03%公司股份

【广汇能源: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拟转让15.03%公司股份】 广汇能源(600256)5月16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富德寿险、富德金控转让其所持广汇能源6.39亿股、3.38亿股,占广汇能源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9.83%、5.2%,合计占广汇能源总股本的15.03%。转让价格6.35元/股,转让总价款为62亿元。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汇集团持有广汇能源13.03亿股,占广汇能源总股本的20.0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广汇能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5-05-16 19:33:3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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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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