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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总理称欧美应达成“零”关税协议

【德国总理称欧美应达成“零”关税协议】当地时间9日,德国总理默茨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表示,欧盟和美国应该达成一项互惠互利的“零对零”关税协议。默茨表示,此前一天,他在与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时,敦促特朗普政府结束贸易争端,取消其近期的关税政策。
2025-05-10 11:35: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成都警方通报男子地铁上拍视频致乘客恐慌受伤:已行拘

【成都警方通报男子地铁上拍视频致乘客恐慌受伤:已行拘】 5月9日,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通报“地铁上博流量怪行为致乘客恐慌受伤”一事。通报称,5月8日14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男,26岁)为博取网络流量,在成都地铁2号线列车车厢内拍摄视频时,故意实施叫喊发出怪声、肢体扭曲等怪异夸张动作的行为,引发乘客恐慌躲避,致3名乘客受伤(均无生命危险),列车运行一度延误。目前,李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5-05-10 11:22:1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海证券原总裁齐国旗离世

【国海证券原总裁齐国旗离世】 据多方渠道消息,国海证券原总裁齐国旗近日因遭遇交通意外,不幸离世,享年61岁。
2025-05-10 11:22: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巴基斯坦官员:“我们不愿看到‘核门槛’被突破”

【巴基斯坦官员:“我们不愿看到‘核门槛’被突破”】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间的军事冲突持续升级。据巴基斯坦GEO电视台、沙特媒体哈达斯10日最新报道,巴基斯坦规划、发展与特别项目部长阿赫桑·伊克巴尔表示, “我们不愿看到‘核门槛’被突破”,巴方希望印方能缓和局势,转向对话和外交途径。(环球网)
2025-05-10 11:18:3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传化集团与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战略合作

【传化集团与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战略合作】近日,传化集团与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战略合作签约,双方将共建机器人材料联合实验室,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研发与应用落地,构建人机协作的创新生态园区,携手探索人工智能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的创新路径。
2025-05-10 11:13: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印称巴基斯坦袭击致5死

【印称巴基斯坦袭击致5死】印方消息人士称,10日凌晨巴基斯坦在印控克什米尔地区发动猛烈炮击,造成5人死亡,其中一人被证实是印度政府高级官员死亡。
2025-05-10 11:13:3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日本调查显示近四成民众感到孤独

【日本调查显示近四成民众感到孤独】日本内阁府发布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约39%的日本人“不同程度地”感到孤独。日本共同社10日报道,这表明旨在应对孤独问题的《孤独和孤立对策推进法》自去年4月实施以来,目前尚未产生明显效果。
2025-05-10 11:12:3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巴基斯坦外长:近期军事回应是自卫措施

【巴基斯坦外长:近期军事回应是自卫措施】5月10日,巴基斯坦副总理兼外长达尔表示,鉴于近期地区紧张局势升级,该国武装部队已保持高度戒备并做好充分准备。巴基斯坦绝不能冒任何风险,近期军事回应是自卫措施。达尔称,国际社会现在必须发挥作用,让印度认识到其错误的严重性。达尔谴责印度过去48小时的行为,称印度对巴基斯坦领土发动导弹和无人机袭击,这种侵略行径不可接受。印方对此暂无回应。(央视新闻)
2025-05-10 11:05: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朋友圈”持续扩大 北京科博会国际参展商比例约占15%

【“朋友圈”持续扩大 北京科博会国际参展商比例约占15%】 5月8日开幕的第27届北京科博会正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去年北京科博会吸引了17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家国际企业参展参会,而今年这个数字增加至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多家国际企业,国际参展商比例约占15%。(央视新闻)
2025-05-10 11:03: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美国国务卿马尔科·卢比奥今日早些时候与巴基斯坦陆军参谋长阿西姆·穆尼尔进行了交谈。

市场消息:美国国务卿马尔科·卢比奥今日早些时候与巴基斯坦陆军参谋长阿西姆·穆尼尔进行了交谈。
2025-05-10 11:00: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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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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