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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基金下调费率

【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基金下调费率】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告称,5月9日起调整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基金的费率,基金管理费率由0.7%调整为0.5%,托管费率由0.2%下调至0.1%。交银施罗德安心收益债券基金成立于2015年5月,截至今年一季度末A份额规模为11.86亿元。
2025-05-09 10:47: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南向资金净买入超20亿港元。

南向资金净买入超20亿港元。
2025-05-09 10:47: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创业板指跌幅扩大至1%

【创业板指跌幅扩大至1%】创业板指跌幅扩大至1%,半导体、机器人、铜缆高速连接概念股领跌,全市场超4100只个股下跌。
2025-05-09 10:46: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沪深300股指期货(IF)主力合约失守3800点,日内跌幅0.42%。中证500股指期货(IC)主力

沪深300股指期货(IF)主力合约失守3800点,日内跌幅0.42%。中证500股指期货(IC)主力合约日内跌幅达1.00%,现报5603.8点。
2025-05-09 10:46: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芯国际和华虹公司近期并未有股东发布减持A股公告

【中芯国际和华虹公司近期并未有股东发布减持A股公告】5月8日晚间,两大晶圆代工巨头中芯国际、华虹公司披露2025年一季报。有市场人士关注到,中芯国际和华虹公司的一季报中,其重要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孙公司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发生变动。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鑫芯香港持有两家公司的股份均为H股,其减持行为不涉及两家公司A股股份。近期,中芯国际和华虹公司两家公司均未有股东发布减持A股相关公告。
2025-05-09 10:46: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印度军方称在夜间击退巴方多次袭击

【印度军方称在夜间击退巴方多次袭击】印度军方当地时间9日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表示,当地时间8日晚至9日凌晨,巴基斯坦武装部队使用无人机和导弹对印控克什米尔地区发动了多次袭击,印度军方对巴基斯坦的军事行动予以了有效击退。巴基斯坦方面对此暂无回应。
2025-05-09 10:45:4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佳都科技等成立新公司 含集成电路业务

【佳都科技等成立新公司 含集成电路业务】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深圳佳都佳开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佳,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含: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佳都科技等共同持股。
2025-05-09 10:41: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习近平同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就中瑞建交75周年互致贺电。

习近平同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就中瑞建交75周年互致贺电。
2025-05-09 10:40: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发起式三年持有FOF预警清盘

【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发起式三年持有FOF预警清盘】 5月9日上银基金公告称,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发起式三年持有FOF成立于2022年6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6月7日,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2025年6月9日。若届时该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则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上银恒享平衡养老目标发起式三年持有FOF规模为0.11亿元,截至目前成立以来亏损约8.47%。
2025-05-09 10:39: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日本3月实际工资同比下滑2.1% 连减3个月

【日本3月实际工资同比下滑2.1% 连减3个月】日本厚生劳动省9日公布的3月每月劳动统计调查(初值、员工5人以上单位)显示,考虑到物价变动因素的人均实际工资较去年同期减少2.1%,连续3个月下滑。相当于名义工资的现金工资总额连续39个月保持增长,但未能追上物价上涨步伐,难以实际感受到涨薪的状况依然持续。工资总额增长2.1%至30.8572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5万元)。具体来看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额定工资增加1.3%至26.2896万日元。加班费等额外工资减少1.1%至1.9683万日元。奖金及一次性领取部分等“特别支付工资”增加13.9%至2.5993万日元。工资总额从就业形态来看,全职普通员工增加2.7%至39.9394万日元,小时工增加1.8%至11.0292万日元。
2025-05-09 10:38: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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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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