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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科技:拟投资7.6亿元建设年产25000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

【元利科技:拟投资7.6亿元建设年产25000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 元利科技公告,公司全资孙公司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投资7.6亿元建设年产25000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项目当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计划建设期限为18个月,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实施将丰富公司光稳定剂产品种类,提升产品规模和竞争力,满足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2025-04-24 18:54:1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新瀚新材:公司是行业内较早从事生产DFBP的企业,与国内外知名PEEK厂商都建立了合作关系

【新瀚新材:公司是行业内较早从事生产DFBP的企业,与国内外知名PEEK厂商都建立了合作关系】 新瀚新材4月24日晚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公司涉及“聚醚醚酮(PEEK)概念板块”的相关内容。4,4’-二氟二苯酮(以下简称“DFBP”)是制备PEEK产品的关键原料,DFBP市场增速与下游应用场景对PEEK的需求有较强的相关性,具体增速亦受下游拓展进度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是行业内较早从事生产DFBP的企业,与国内外知名PEEK厂商都建立了合作关系。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025-04-24 18:53:5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豪恩汽电: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841.82万元,同比增长4.44%

【豪恩汽电: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841.82万元,同比增长4.44%】 豪恩汽电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为3.87亿元,同比增长35.48%;净利润为1841.82万元,同比增长4.44%。
2025-04-24 18:52:5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江丰电子: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增长163.58%

【江丰电子: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增长163.58%】 江丰电子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为10亿元,同比增长29.53%;净利润为1.57亿元,同比增长163.58%。
2025-04-24 18:52:5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大北农:2024年净利润3.46亿元,同比增长115.91%

【大北农:2024年净利润3.46亿元,同比增长115.91%】 大北农公告,2024年营业收入为287.67亿元,同比下降13.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亿元,同比增长115.91%。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同比增长115.09%。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04-24 18:52: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乌克兰准备协助南非提升发电能力。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乌克兰准备协助南非提升发电能力。
2025-04-24 18:52: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理工光科: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806.67万元,同比增长22.41%

【理工光科: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806.67万元,同比增长22.41%】理工光科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8亿元,同比增长4.39%。净利润806.67万元,同比增长22.41%。
2025-04-24 18:52: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浙江华远: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3851.96万元,同比增长65.29%

【浙江华远: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3851.96万元,同比增长65.29%】 浙江华远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为1.68亿元,同比增长23.81%;净利润为3851.96万元,同比增长65.29%。
2025-04-24 18:51: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泉为科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泉为科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泉为科技(300716.SZ)公告称,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审计机构将出具带持续经营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此外,审计机构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也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泉为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目前担保余额1001.26万元,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构成违规对外担保,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04-24 18:51:0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玉林、河池、来宾市达到轻度—中度干旱,广西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

【玉林、河池、来宾市达到轻度—中度干旱,广西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4月24日发布通知:3月中下旬以来,受持续高温少雨天气影响,广西大部出现干旱灾害,其中玉林、河池、来宾市达到轻度—中度干旱,目前各地旱区降雨仍较少,旱情将进一步发展。按照《广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自治区防汛办会商研判,决定于24日15时启动自治区抗旱四级应急响应。
2025-04-24 18:50: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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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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