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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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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微升中信证券目标价至20.86港元,评级“中性”。

高盛微升中信证券目标价至20.86港元,评级“中性”。
2025-03-31 18:11:3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航发科技:2024年净利润6879.2万元 同比增长42.85%

【航发科技:2024年净利润6879.2万元 同比增长42.85%】航发科技公告,2024年净利润6879.2万元,同比增长42.85%。
2025-03-31 18:11:1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法国极右翼领袖勒庞被判立即禁止参选,禁令持续时间尚不清楚。

市场消息:法国极右翼领袖勒庞被判立即禁止参选,禁令持续时间尚不清楚。
2025-03-31 18:10:5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ST嘉寓: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明起停牌

【*ST嘉寓: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明起停牌】*ST嘉寓(300117.SZ)公告称,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已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并将自2025年4月1日起停牌。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025-03-31 18:10: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上海贝岭:2024年净利润3.96亿元同比扭亏为盈拟10派1.7元

【上海贝岭:2024年净利润3.96亿元同比扭亏为盈拟10派1.7元】上海贝岭公告,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8.19亿元,同比增长31.89%;净利润3.96亿元,上年为亏损6021.98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7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1.21亿元,剩余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025-03-31 18:09:1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波兰外交部长:决定在其领土上是否驻有外军的权利在于乌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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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8:09:1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国际救援队抵达缅甸曼德勒市开展救援

【中国国际救援队抵达缅甸曼德勒市开展救援】当地时间今天中午12点,中国国际救援队已抵达本次地震重灾区缅甸曼德勒市。接下来他们的任务和计划安排如何?总台央视记者黄达说,中国国际救援队赴缅团队共有100多人,携带600余套设备抵达曼德勒市,救援队首先进行营地周围环境消杀工作,等物资到来后进行营地搭建工作,并开启搜救任务。此前,在地震发生后,救援队于30日就已抵达缅甸内比都,并对内比都政府工作人员宿舍和体育村这样的区域展开了搜救工作。
2025-03-31 18:08: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金山办公:询价转让价格为267.5元/股

【金山办公:询价转让价格为267.5元/股】金山办公(688111.SH)公告称,根据2025年3月31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67.50元/股。参与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共19名,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初步确定受让方为16名,拟受让股份总数为776万股。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025-03-31 18:08:3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东方枢纽集团原副董事长徐孙庆接受审查调查

【东方枢纽集团原副董事长徐孙庆接受审查调查】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徐孙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03-31 18:06:5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人气

移远通信:拟定增募资不超23亿元

【移远通信:拟定增募资不超23亿元】移远通信(603236.SH)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1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亿元,用于车载及5G模组扩产项目、AI算力模组及AI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03-31 18:06:3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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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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