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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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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我们已向美方提交了关于集体安全保证的建议。

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我们已向美方提交了关于集体安全保证的建议。
2025-12-11 16:55: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冀东装备: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冀东装备: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冀东装备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和董事对涉及自身薪酬议案未回避表决的问题。公司将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5-12-11 16:54: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顺洁柔:董事长兼总裁刘鹏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辞职

【中顺洁柔:董事长兼总裁刘鹏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辞职】中顺洁柔公告,董事长兼总裁刘鹏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申请辞去总裁职务,辞职后仍担任董事长等职务。公司董事会已通过聘任高波为新总裁的决议,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5-12-11 16:54: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东方创业:首次回购0.0413%公司股份,已耗资273.06万元

【东方创业:首次回购0.0413%公司股份,已耗资273.06万元】东方创业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3%,回购价格区间为7.56-7.62元/股,累计已回购金额为273.0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方案旨在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回购金额为5000万元-1亿元,回购期限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2月13日。
2025-12-11 16:54: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恐慌指数VIX上涨0.71点,报16.47。

恐慌指数VIX上涨0.71点,报16.47。
2025-12-11 16:54: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顺洁柔:董事长刘鹏辞总裁职,高波获聘任

【中顺洁柔:董事长刘鹏辞总裁职,高波获聘任】中顺洁柔公告称,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裁刘鹏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申请辞去总裁职务,仍担任董事长等职。截至公告日,刘鹏持股51.13万股。12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波为总裁,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截至公告日,高波持股2.18万股,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25-12-11 16:54: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东方精工: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参与了拓元智慧的融资

【东方精工: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参与了拓元智慧的融资】东方精工12月11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参与了拓元智慧的融资。
2025-12-11 16:54:0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斯托克欧洲600指数抹去跌幅,上涨0.1%。

斯托克欧洲600指数抹去跌幅,上涨0.1%。
2025-12-11 16:54:0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一鸣食品:三股东减持股份,仅部分完成减持计划

【一鸣食品:三股东减持股份,仅部分完成减持计划】一鸣食品公告称,此前心悦投资、鸣牛投资和诚悦投资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自2025年8月21日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1203万股,即不超总股本3.00%。截至公告披露日,减持时间区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12月11日,心悦投资卖出79900股,金额182.71万元;诚悦投资卖出12200股,金额27.85万元;鸣牛投资未减持。三股东均未完成减持计划,分别剩余9578146股、1765929股、593826股未减持。
2025-12-11 16:53: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乌称首次用无人机击中俄里海石油平台 致其生产中断

【乌称首次用无人机击中俄里海石油平台 致其生产中断】当地时间11日,总台记者获悉,乌克兰国家安全局消息人士称,乌方无人机击中了俄罗斯位于里海、由卢克石油-下伏尔加石油公司运营的菲拉诺夫斯基采油平台,造成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暂停。 消息人士称,这是乌克兰首次打击与俄罗斯在里海石油开采相关的基础设施。该平台至少遭到四次命中,平台服务的20余口油气井的开采作业因此停止。 目前俄方对此暂无回应。
2025-12-11 16:52: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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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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