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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GDP超3.4万亿元 同比增长5.1%

【2024年江西GDP超3.4万亿元 同比增长5.1%】1月18日,江西省统计局公布该省2024年经济运行情况。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江西地区生产总值34202.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05.1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13688.6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17908.8亿元,增长4.2%。
2025-01-18 17:41:4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天津开启邮轮游新热潮 “海上春运”预计3万余人次出入境

【天津开启邮轮游新热潮 “海上春运”预计3万余人次出入境】18日从天津东疆边检站了解到,今年春运期间,将有16艘次国际邮轮从天津出入境,预计出入境人员达3万余人次。18日下午,利比里亚籍“梦想”号邮轮搭载着约1600名旅客,开启了5晚6天“天津-佐世保-济州-天津”的国际邮轮之旅,拉开了2025年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海上春运”的序幕。
2025-01-18 17:40:0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伊朗最高法院门口2名法官遭枪击身亡,枪手自杀

【伊朗最高法院门口2名法官遭枪击身亡,枪手自杀】当地时间1月18日,位于伊朗首都德黑兰的最高法院门口发生枪击事件,导致2名法官死亡。另据伊朗官方伊通社报道,一名武装人员企图暗杀两名“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间谍和恐怖主义犯罪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法官。在实施枪击后,该武装人员自杀,本次事件中,两名法官被杀害。
2025-01-18 17:34: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叙利亚外长:期待重返阿拉伯联盟。

叙利亚外长:期待重返阿拉伯联盟。
2025-01-18 17:32: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京东物流:1月以来京东快递寄韩国单量环比增长30%

【京东物流:1月以来京东快递寄韩国单量环比增长30%】 京东物流发布消息称,京东快递国际数据显示,1月以来中国特别是上海流向韩国的快递订单不断增多,订单量已环比提升达30%。
2025-01-18 17:30: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埃及称其战略小麦储备充足,可满足四个月需求;战略糖储备足够供应13.5个月。

埃及称其战略小麦储备充足,可满足四个月需求;战略糖储备足够供应13.5个月。
2025-01-18 17:25:0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新凤鸣入选首批国家工信部“卓越级智能工厂”

【新凤鸣入选首批国家工信部“卓越级智能工厂”】 近日,新凤鸣集团“化纤全产业链协同智能工厂”入选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第一批)项目名单(共235家)”,是浙江省上榜的13家企业之一,也是化纤行业唯一上榜企业。
2025-01-18 17:22: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五矿等出资设立国新创投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

【中国五矿等出资设立国新创投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据中国国新消息,1月18日,中国国新联合部分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在京共同举行国新创投基金合作签约仪式。国新创投基金出资合作单位有中国五矿、中国钢研、中国建材、中国有研、中国电气装备、杭州资本、兴湘集团等,首期规模100亿元,存续期15年,同时将启动杭州、湖南、西安等一批子基金。
2025-01-18 17:20: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黎真主党领导人祝贺加沙停火协议达成 谴责以色列违反黎以停火协议

【黎真主党领导人祝贺加沙停火协议达成 谴责以色列违反黎以停火协议】当地时间1月18日,黎巴嫩真主党领导人纳伊姆·卡西姆就加沙停火协议的达成对巴勒斯坦人民表示祝贺,称这是抵抗力量坚韧不拔的证明。此外,卡西姆在讲话中表示,虽然黎真主党目前对以色列违反黎以停火协议的行为正在保持耐心,但他劝以色列“不要考验他们的耐心”。卡西姆呼吁黎巴嫩坚定地反对以色列违反停火协议的行为,他表示这种行为不能再继续下去。
2025-01-18 17:18: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新创投基金启航 首期规模100亿元

【国新创投基金启航 首期规模100亿元】中国国新联合部分中央企业、地方国资1月18日在京共同举行国新创投基金合作签约仪式。国新创投基金出资合作单位有中国五矿、中国钢研、中国建材、中国有研、中国电气装备、杭州资本、兴湘集团等,首期规模100亿元,存续期15年,同时将启动杭州、湖南、西安等一批子基金,通过母子基金放大方式,围绕“国家所需、创新所要、基金所能”,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科技强国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培育贡献力量。
2025-01-18 17:12:5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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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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